“余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参与赌博已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近日,鸠江区汤沟镇纪委在某支部党员大会上宣读了对所在支部党员的处分决定。
鸠江区纪委监委在精准有效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教育方式,将以往“一宣了之”的处分决定宣布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现场宣读忏悔反思材料,结合案情说纪、说法、说害、说责、说改,直击问题核心、触及心灵深处,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严于律己,切实将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实现处分决定和警示教育同频共振。
同时,区纪委监委坚持将人文关怀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处分决定宣布全过程,充分发挥“室组地”常态化监督优势,在日常监督中重点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跟踪回访,分析研判其思想动态、学习工作等情况,并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党组织开展教育提醒、暖心谈话及帮扶指导等工作,系统性纠治问题、排除风险、正本清源,帮助受处分人员尽快卸下思想包袱,保持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处分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扎实开展纪律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回访教育、以案促改等工作,达到“查处一起、宣读一起、警示一片、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