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镜湖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进会召开,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查找存在问题不足,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形有效。区委书记郝代伟出席会议就抓好集中整治工作做出要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燕主持会议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具体安排,集中整治各专项责任单位、各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找亮点、汇成效,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实的工作成果,让群众感受到实在的整改成效。
会议强调,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狠抓责任落实不放松,认真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始终保持战斗的姿态,全力推动集中整治取得新成效。要办好民生实事,狠抓问题整治不放松,紧盯农村“三资”领域、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安置房分配等方面问题,对专项整治内容进行进一步拓展和扩充,进一步加大问题发现和查处力度,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
会议要求,区委、区政府分管班子成员要一线督导,带动全系统强力整治,要重点关注一些群众反复投诉、久拖未结的事项。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通过集中整治,找准责任落实短板和日常监管弱项,有针对性地建立一批管长远、重长效的制度机制,扎实推动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做实做细做好“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领导下,综合运用会商协调、统筹调度、督导调研、监督检查等方式,压紧压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对集中整治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运用约谈提醒、书面检查、通报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持续推深做实集中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