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该同志尚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存在不宜表彰情况……”这是鸠江区沈巷镇纪委向组织部门出具的一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一直以来,鸠江区纪委监委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干部任前审查、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两先一优”表彰、资格审查征求意见等情形严格审核把关。
区纪委监委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并明确受理范围后,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巡视巡察、问责立案等关键环节,对被征求意见人员进行“精准把脉”“全面体检”,客观做出廉政意见回复,防止出现“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现象。
为全面准确出具党风廉政回复意见,鸠江区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并及时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台账等多种举措,结合日常监督了解的纪律作风情况,切实掌握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信息,确保在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时做到精准有效。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340人次,提出暂缓意见4人次、不宜意见2人次,所有相关资料均整理归档,形成管理台账。
“下一步,将持续发挥纪检监督职能,不断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程序、严格工作流程、精准分析研判,当好‘守门员’、做好‘把关人’。”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