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廉洁风险防治“八步强责”机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公管局党组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试点工作开展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有力抓手,立即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岗位自查、部门互查、集体共查”,全面排查廉洁风险点,走深走实“八步强责”第一步。
岗位自查。机关各部门结合部门“三定”方案和职能职责,从项目交易、案件办理两大主责主业入手,聚焦项目登记、开评标场地管理、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招标采购文件在线监测、保证金管理、交易过程见证、项目档案管理等交易环节,以及投诉信访受理、案件调查审查、行政处罚、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管理等监督环节深入排查风险点。截至目前,已排查专家抽取信息泄露、案件查处尺度不一等27项风险点。
部门互查。机关各部门按照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十聚焦、十查处”工作要求,以交易全流程、监管全周期为主线,就廉洁风险点进行互查提醒,并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各科室、部门根据意见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点,细化防治措施,做到查准、查清、查透、查全。
集体共查。局党组在“细查”环节紧盯不放、跟踪调度,并坚持边查边改、查改结合。从关心关爱干部出发,当前已着手开展公管系统干部职工与代理机构关系摸排、备案工作,查清干部职工及家庭成员是否与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存在近亲属、经济债务关系,分级分类签署《市公管局干部职工与代理机构关系备案登记表》,做到查早查小、防患未然。
下一步,市公管局将按照市委推进廉洁风险防治“八步强责”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廉洁风险动态排查和防治,走深走实“八步强责”各环节,全过程推进公管队伍建设,不断推动公平交易和公正监管,持续净化招投标领域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