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廉洁风险防治“八步强责”机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围绕公安“项目多、专业性强、监督力量分散”等难题,进一步拓宽思路、整合资源,以“六责协同”为抓手,强力推进廉洁风险防治“八步强责”机制试点工作。
一是强化部署谋划,以明责推动履责。推动成立以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尹春华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局,支队、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召开廉洁风险防治“八步强责”机制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督促建立以机关纪委、督察支队、警务保障处、信通科、审计室等单位为廉洁风险防治“八步强责”机制试点工作专班。组织市区7个分局和市局本级各支队、各科室具体负责民警,重点对廉洁风险点梳理排查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强化风险排查、过程把控和监督检查相关机制运行,进一步提升“八步强责”机制试点工作能力水平。
二是突出防治重点,以领责促进优责。采取“三查”方式(自查、检查、抽查),安排专人对项目立项决策、防治措施、权力运行、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定期盘点,建立台账。强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所队负责人、经办人和纪检监督负责人“六方责任”意识,动态更新廉洁风险防治手册。针对廉洁风险点“六个环节”,制定了廉洁风险点及防治措施《参考手册》,列举出项目运行中可能存在的33个廉洁风险点和22项防治措施,廉洁风险环节与防治措施环环相扣、一一对应,实现工作闭环,确保风险排查“找得准”、防治措施“靠得住”、动态监管“跟得上”。
三是压紧压实责任,以追责倒逼尽责。督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分兵把口、齐抓共管,带头查找廉洁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治措施,有力推动廉洁风险防治“八步强责”机制试点工作循序推进。对廉洁风险防治不力造成后果的,严肃倒查、追责问责,出实招推动“履责”、下决心倒逼 “尽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推动形成事事明责、人人履责、层层担责的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形成具有芜湖公安特色的廉洁风险防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