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召开廉洁风险防治“八步强责”机制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董剑,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局党委委员赵明,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求标,驻局纪检监察组、市区各分局、各支队、市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解读了《芜湖市市直单位廉洁风险防治“八步强责”机制(试行)》《芜湖市公安局廉洁风险防治“八步强责”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廉洁风险防治试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廉洁风险防治“八步强责”机制试点工作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的重要意义,弘扬清廉之风,树立正确权力观,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法纪红线,切实增强抓好市局试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纪违法和腐败现象发生,打造“忠专实”“勤正廉”高素质公安队伍。二是紧抓关键环节,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八步强责”机制从细查、领责、优责、尽责、扛责、追责、复盘、报告等八个方面,明确廉洁风险防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形成完整工作闭环,切实从源头上防御和遏制风腐问题,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关键岗位,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中心,全面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洁风险,从苗头抓起、从源头治理,风险排查要“找得准”,防治措施要“靠得住”,动态监管要“跟得上”。紧抓事前预警、狠抓事中监控、严抓事后处置,聚焦重点对象、聚焦重点领域、聚焦重点环节,固化权力运行流程,优化权力运行程序,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廉洁风险防治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压紧压实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洁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治措施。根据廉洁风险点防治履责践诺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主体责任,以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把握好时度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系统观念,坚持统筹兼顾,做好结合文章,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探索形成具有芜湖公安特色的廉洁风险防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