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以强化监督职能为目标,紧紧围绕监督职责,多措并举,加强与监督单位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积极对市供销社中心工作开展监督,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推进监督社属企业高质量发展。
建章立制,严格执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市供销社监事会先后制定《芜湖市供销社监事会职责》《芜湖市供销社监事会工作规则》《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芜湖市供销社督查督办工作办法》等9项制度,逐步形成了以规范管理、运转高效为目的,流程清晰、操作性强的长效工作机制。
抓早抓细,强化社有企业日常监督。纪检监察组督促提醒市供销社党组加强社属企业监督管理,通过选派监事会干部兼任社有企业监事,强化对控股企业监督,确保对参股企业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监督的时效性。我组通过参加党组会、列席行政会议、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对社有企业的资金使用、经营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决策等全面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管理常态化。
督促激励,助力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督促监督单位制定《芜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强化考核目标引领功能,考核结果与年绩效奖相挂钩,充分调动社有企业管理者积极性,促进社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提高为农服务实力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