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岗位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再梳理,强化对各单位、各部门权力运行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注重坚持“三个结合”,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一是与规范权力运行相结合。督促市生态环境系统在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基础上,通过“自己找”、“单位点”、“领导核”“组织审”这种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结合的方式,确保廉政风险点“找得准”“防得住”“控得牢”;
二是与大兴调查研究相结合。深入机关各科室、分局和所属事业单位,采取“面对面”座谈和“一对一”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调研督导,围绕环评审批、行政执法、排污许可、项目申报、招投标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督促推动职能部门认真排查在作风建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四个方面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精准制定防控措施;
三是与干部廉政教育相结合。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针对岗位存在的风险隐患,直接约谈提醒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强化结果运用,将传统调研督导转化为廉政警示教育课,推动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通过两轮查摆完善,助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408个,制定整改措施535个,调研督导中发现并督促落实整改问题3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