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建管用结合 破解巡察“抽人难”问题

时间:2023-08-11 10:38    来源:芜湖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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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组建高素质巡察队伍,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繁昌区委坚持将巡察队伍建设与巡察任务、干部培养、党员管理相结合,把握人员选拔、使用、管理环节,整合巡察力量,破解抽人难题,为区委巡察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坚持与巡察任务相结合,做到选优配强。坚持人岗相适,巡前对巡察重点进行研判,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公安司法等部门将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业务能力较强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巡察队伍,根据干部专业特长安排工作任务,确保人员选调与工作任务相匹配。充实中坚力量,每轮巡察至少保证两名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参加,一届区委以来共抽调36名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参与巡察。严格选调流程,组织部门和纪委监委机关协商抽调人选,充分听取巡察组组长意见建议,在听取被抽调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后,确定抽调人员名单,并对巡中发现不适应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调整。一届区委以来共抽调巡察人员128人次,采纳组长建议调整巡察工作人员2名。

坚持与干部培养相结合,发挥“熔炉”作用。印发《关于选派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学习锻炼工作办法》,有计划、分批次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工作,通过党性锻炼、以干代训、轮岗锻炼等方式,探索建立巡察干部培养锻炼机制,同时将抽调人员在巡察工作中的表现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加强人才储备,精简梳理形成186人的人才库和25人的组长库,了解所有抽调人员表现情况及后续抽调意向及时充实完善。一届区委以来共抽调128人参加巡察工作,其中提拔干部8名,职级晋升干部6名,15名同志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1名表现优秀人员交流轮岗至区委巡察办工作,1名至上级巡察机构跟班学习;

坚持与党员管理相结合,强化党建引领。繁昌区纪委监委机关印发《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各巡察组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结束后,立即成立临时党支部,明确支部书记由巡察组组长担任,持续加强巡察期间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有效发挥党建引领推动作用。巡前邀请上级巡察机构和组织、宣传、财政等方面的业务骨干,就巡察工作方法、基层党建工作、财务相关工作等方面业务知识进行专题培训;巡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传达上级精神,细化安排工作任务,提高干部素质,提升巡察质效。

坚持与组织运用相结合,严把抽调关卡。在开展一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中,组成2个巡察组,共抽调16人。经巡察办初选后,通过办组会商,由各位巡察组长推荐以往在巡察工作中表现优秀人员,并对抽调的巡察干部名单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初选人员名单。巡察办将名单呈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核把关,修改审定后形成初审稿。巡察办将初审稿提供给区委组织部,由组织部门对抽调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进行核对,并对抽调人员综合素质进行把关,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参与巡察人员政治上过硬、能力上过硬、作风上过硬。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区委组织部通知被抽调参与巡察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对各相关单位及被抽调干部提出相关要求,避免了被抽人单位讲条件、不放人等现象发生,进一步增强了巡察抽调人员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了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充分发挥区委组织部作为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促进了巡察工作与组织工作的贯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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