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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和《2023年度芜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规定,经7月14日体检,现将体检结论(见附件)等事项公布如下:
体检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体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