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结合本组年度工作要点和市纪委监委《关于“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文件要求,印发相关通知,赴各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专项督查。
严明纪律规矩,提高思想认识。向7家综合监督单位印发《关于“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要求各单位加强警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作风纪律;加强教育管理,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坚守节点,上下联动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坚决防止旧弊未除、新弊又生。同时通过短信、微信工作群向各综合监督单位发送廉政短信,做到早提醒、早预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活用反面典型,强化警示震慑。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认真传达领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安徽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阜阳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校培训管理规定、违规接受宴请问题》《安徽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市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以反面典型案例督促党员干部做到言有所戒、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持续传递正风肃纪强烈信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对照镜鉴、警钟长鸣。
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会议、查阅资料、廉政谈话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检查各单位“三公”经费账目、工会经费账目、福利性支出账目和自行采购项目情况,督促各单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党员干部杜绝接受下级单位、私营企业主宴请等问题,以监督检查推动党员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