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从严从实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时间:2023-05-24 16:09    来源:芜湖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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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近年来,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从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跟进监督四个方面,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注重监督实效,不断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深化政治监督。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摆在首位,做到专题调研督导全覆盖,赴7个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发现并反馈问题38个,派发《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反馈表》7份。聚焦监督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运用“1475”政治生态调研工作法,采取微信小程序问卷调查、进行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赴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市委编办、市总工会等单位的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进行全方位调研,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督促被调研单位认真制定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做实日常监督。结合各监督单位实际,制定《“四廉共育”(党建铸廉、教育促廉、干部悟廉、家风助廉)清廉党群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创新设计“1+1+6”的活动模式(即:从“四廉共育”各项特色活动中选择一项,由一家单位领办、纪检监察组协助指导,或由纪检监察组主办、一家单位协办,其他六家单位共同参与活动),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打造清廉党群机关样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党群机关党组织延伸、向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覆盖。

深化专项监督。针对部分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职责不明、责任不清、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根据皖发〔2022〕22号和23号文件要求,印发《“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提醒函》,梳理“一把手”应当履行的13项工作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应当履行的11项工作职责,督促“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担起“份内事”、种好“责任田”。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专项调研督导,与年初定期会商相结合,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总要求及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形成7份会商纪要和《一体式闭环管理清单》。列席指导民主生活会,按照“提前介入、认真把关、全程监督、确保实效”的监督原则,对民主生活会方案、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审阅,对其查摆问题不具体、不全面,认识不到位,自我批评不深不透,整改措施不切实可行的,及时指出、反馈修改。

强化跟进监督。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监督内容,督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在巡前、巡中、巡后全过程沟通协商、互通信息;在线索接收研判、反馈问题落实整改等各个环节监督对接,形成“全周期”监督链条。充分发挥“驻”的优势,认真对巡察整改方案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通过专题会商推动巡察整改方案制定,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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