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镜湖区委书记郝代伟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一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报告。区委副书记、区长鲁先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燕参加会议。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上旬至2023年1月中旬,区委派出2个巡察组,对赭山街道党工委及所属六个社区党委、弋矶山街道党工委及所属七个社区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聚焦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巡察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突出“以下看上”高质量地完成了巡察任务,有效发挥了政治监督巡察利剑作用。
郝代伟充分肯定了本轮巡察工作成效,就当前工作和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巩固深化政治巡察定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入发现和推动解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的责任问题、能力问题、作风问题、体制机制问题等,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尽责。二要强化压力传导,以更严举措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要加强日常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适时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价,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三要全面提升质效,努力把巡察利剑磨得更光更亮。要建立巡察发现问题“负面清单”,推动未巡察单位“未巡先改”,起到“巡察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加强与纪检、组织、宣传、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