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市委工作部署,近日,芜湖市委巡察机构组建指导督导组对县市区委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通过调研督导、现场指导、制度传导等方式,找问题、提建议、促规范、提质效,推动县市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当好政策“宣传员”,推动上下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指导督导组坚持对标对表,把推动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作为重中之重,对各县市区委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及省市两级巡视巡察办主任培训班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推动《意见》要求、会议精神落实落细。准确把握“了解、督促、指导、辅导、规范、调研”的工作内涵,指导各县市区科学统筹推进巡察“全覆盖”任务,按照稳中求进原则科学制定巡察任务和频次,确保巡察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对发现的巡察任务安排过重、监督重点宽泛、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指导督导组立即提出参考建议,指导县市区委及时调整方案。
当好业务“指导员”,推动巡察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制定巡察指导督导工作方案,成立指导督导组,明确指导督导工作流程、工作重点及方式。指导督导工作与县市区委新一轮巡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启动,从巡察对象确定、时间安排、巡察组组建到巡前培训、情况通报、进驻动员等进行全程指导。通过“嵌入式”跟进,点对点解剖麻雀、面对面传授经验、手把手培训技能,促进巡察办规范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主要环节工作,推动其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巡察组规范听取汇报、个别谈话、信访处理、深入了解、报告起草等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政治监督。
当好工作“咨询员”,推动巡察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指导县市区委巡察机构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做法,梳理、分析本地区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制定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巡察工作制度机制,对与上级政策文件相抵触、不一致的,予以废止;对与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对制度缺位或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新制度,逐步构建符合实践需要的巡察制度体系。督促县市区委巡察机构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财政、统计等部门的协作协调、贯通融合机制,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当好会商“研究员”,推动议事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通过访谈座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县市区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推进全覆盖、强化整改落实、统筹推进贯通融合、加强规范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把脉议事决策过程中的不足,从责任落实、议事程序、决策事项执行等方面进行全过程指导,提出具体意见,有效推动巡察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程。
据了解,芜湖市将组建6个巡察指导督导组,利用一到两年时间分批次对无为、镜湖、鸠江、弋江、湾沚、繁昌6个县市区开展指导督导。目前,已组建2个指导督导组对镜湖区、湾沚区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芜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