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南陵县人民法院党组、南陵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4-07-11 08:51    来源:芜湖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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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南陵县人民法院党组、南陵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前,巡察组组长王学红主持召开与南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胡国华、南陵县公安局党委书记俞宏珍的见面沟通会,宣讲解读了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通报了巡察工作有关安排。动员会上,王学红作了动员讲话,南陵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敏主持会议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胡国华、俞宏珍依次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副组长王旭东、章可宏及有关同志,南陵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南陵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出席会议。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王学红强调,巡察是巡视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基层监督和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理解把握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王学红指出,本轮巡察,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将全面贯彻党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准确把握政法领域特点规律,立足实践、实事求是,把握共性、突出个性,围绕“四个聚焦”、强化“四个突出”开展监督检查。南陵县人民法院党组、南陵县公安局党委和党员干部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强烈的政治担当配合巡察组共同完成好市委部署的政治任务。

刘敏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二要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强化纪律作风,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四要抓好问题整改,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胡国华表示,南陵县人民法院党组将坚决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领悟巡察工作重要意义;坚决以“从政治上看”的态度,全力配合接受巡察各项工作;坚决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对标对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巡察成果应用转化。

俞宏珍表示,南陵县公安局党委将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严守纪律,以强烈的使命担当积极配合巡察工作;亮明态度,以严实的责任意识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自2024年7月3日至9月10日,对南陵县人民法院党组、南陵县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巡察期间,设立举报电话:19944507513(只接收短信);开设电子邮箱:whtjxc02@126.com;设置联系信箱:县人民政府(南陵县籍山镇籍山中路17号)、县市民服务中心(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西路105号)、县信访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中路18号)、县人民法院(南陵县籍山镇籍山中路5号)、县公安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中路7号)、黄墓法庭(许镇镇三荻路许镇镇派出所西侧180米)、弋江法庭(弋江镇滨水路镇政府西侧80米)、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南陵县籍山镇大工山路10号)、城西派出所(南陵县惠民南路与格里路交叉口)、城东派出所(南陵县金街华府小区10幢)、弋江派出所(弋江镇滨水路5号)、许镇镇派出所(许镇镇育才路与三荻路交叉口向西100米)、奎湖派出所(许镇镇奎湖湿地公园205辅道与环湖路交叉口)、三里派出所(三里镇澄桥村湖南街安置小区向东50米)、何湾派出所(何湾镇康庄路3号)、工山派出所(工山镇南铜公路6K+100M处)、家发派出所(家发镇麻桥街道8号)、烟墩派出所(烟墩镇三星村中庄组66号)、南陵县看守所(三里镇峨岭崇岭山头)、春谷农贸市场(籍山镇孙塘路3号);信访接待地点及统一邮政信箱:南陵县信访局一楼2号信访接待窗口。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南陵县人民法院党组和南陵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科级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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