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市委巡察机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苏伟胜主持会议,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参加。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及省、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苏伟胜主任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章、第二章)进行了深入解读阐释。
会议要求,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党员干部要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工作和生活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会议强调,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深化“模范机关”建设、争创“四强”党支部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全力推动市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