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9-08 09:45    来源:芜湖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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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对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13日,巡察组向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完善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站位迅速启动整改。分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实。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院分党组多次向市检察院党组汇报巡察整改工作进展,市检察院党组实地督导巡察整改工作2次。分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5次,召开相关部门日常整改调度工作会26次,并专题到市委巡察办汇报1次。成立了由分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细标准推进整改落实。分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反馈意见,针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行职能还有缺位,工作成效不够明显”“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有发生,履行主体责任用力不足,作风建设成效不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分党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严要求确保整改实效。分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15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新制定制度7项,修改制度5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积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统筹协调全面整改任务的同时,重点抓好“总体工作落后明显”“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领导班子建设有所弱化”“‘关键少数’示范引领意识薄弱”4项整改任务,严格对标对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示范引领的作用。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行职能还有缺位,工作成效不够明显

1.理论学习质效不高

(1)针对“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分党组研究修订《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建章立制,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全面营造学习研讨氛围。已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共确定16个学习主题,每月围绕主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截至目前,今年已召开7次中心组学习。检察长坚持带头领学,带头研讨,共有22人次研讨发言。三是明确1名学习秘书,负责中心组学习会前准备、会中记录及会后收集整理工作。学习人员由院领导扩大到中层干部,共9人。1-7月,每次参会人数均不少于8人,达到应参会人数的80%。四是现任班子成员引以为戒,完善请假流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

(2)针对“学用结合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做好“结合”“转化”的大文章。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党中央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战略考量,主动融入全面依法治国,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在深入学习实践党的二十大精神重大政治任务上,积极展现检察担当、体现为民司法。始终将服务大局摆在重要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二是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工作实践。每次集中研讨交流均围绕学习主题开展,采用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调研与理论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谈体会谈思路谈做法,全院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增强。目前已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3月28-30日,全院干警参加芜湖市检察院政治轮训3天。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整体工作比较薄弱

(3)针对“近年来,主要业务工作质效相对较差”问题。一是第一、二、三检察部分别对2019-2021年度三年考核结果形成书面分析报告,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总结不足。二是针对2022年度考核结果,各部门及时召开部务会,横向纵向综合分析对比,明确2023年提升检察工作方向。三是今年以来,分党组召开全院业务推进会3次,会议要求各部门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提升检察业务工作质效。目前部分考核项已有较大进步。刑事检察方面,截至目前我院今年办理的公诉案件中,速裁适用率达55.38%,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上半年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数据中无不捕不诉复议复核改变、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方面:提请抗诉的民事监督案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这两项数据均实现零突破。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诉前整改率(回复期内)100%。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居全市前列。四是醉驾类案件单轨制办理后,办案效率大幅提升。今年1-7月,我院刑事速裁适用率达55.38%,相较于去年,有大幅度提升。五是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工作,已建成“公安机关罚款未缴纳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大数据模型”,该模型被芜湖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3.刑事执行监督有缺位,履行法定职能有偏差

(4)针对“2019年以来,对刑事执行监督重视不足”问题。一是对承办人进行批评教育,深刻反省,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专人负责刑事执行工作,积极拓展案件来源,刑事检察部门在收到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后将案件提请逮捕意见书和起诉意见书同步移送给刑事执行负责同志。三是截至7月31日,依法向本辖区相关单位提出的刑事执行类纠正违法意见,均得到上述单位的采纳并予以及时整改。发出的收监执行检察意见,已提请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四是通过某大数据平台推送的线索,均予以排查。通过驻所巡察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公安机关已采纳并予以及时整改。五是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加强与本辖区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向某局发出检察建议并得到回复。1人被批评教育。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有发生,履行主体责任用力不足,作风建设成效不显。

4.审核把关不到位,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5)针对“‘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问题。一是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堵塞监管漏洞。调整领导分工,由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分管办公室工作,并对财务报销进行审批。二是修订《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财务审核分工。各部门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审核事件真实性和数字准确性;财务人员和分管财务领导审核认定资料完整、依据充分、程序合规性,全面加强对财务审核工作的把关和监督。

(6)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补录应录未录的固定资产,并梳理检查近三年固定资产入账情况。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有序。三是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实地清点盘查固定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1人被约谈。

(7)针对“执行差旅费标准不严格”问题。一是针对巡察指出的相关问题,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二是制定发布《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差旅费报销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范围、流程等事项,建章立制,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财务报销流程的监督审核。1人被约谈,1人被提醒谈话。

5.工作落实相对粗糙,落细意识比较淡薄

(8)针对“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发布《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值班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值班工作职责和要求,压实值班人员责任,做好“值守”与“应急”。二是清明、“五一”、端午假期已安排在编人员值班,院领导在岗带班,第一时间处置应急突发情况,确保检察机关安全运转。三是检务督察、办公室常态化开展值班纪律检查,确保不出现脱岗、漏岗等违反值班工作规定的问题。

(9)针对“检委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总结突出问题,加强对检委办的组织领导。同时加强检委办与各部门的工作联系。二是严格规范检委会议题提请、会议议程等,严格对议题提请、会议议程的时间节点进行把关,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违反规定行为的追责力度,议题提请、会议流程等重复性问题明显减少。1-7月,共召开检委会11次(其中,业务学习3次),确保议题及时上会。三是召开的3次业务学习,分别就有关文件进行了详细学习。通过及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提高了检察干警办案业务水平,强化了干警的大数据数字检察思维以及大数据运用能力,现已建成“公安机关罚款未缴纳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大数据模型”。该模型被芜湖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10)针对“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问题。一是检务督察、办公室不定期联合组织工作纪律检查,以高度负责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好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落到实处。共开展工作纪律检查15次,提升了干警遵章守纪的意识。其中节假日前检查4次,“早退”检查4次,效能检查1次,会风会纪检查6次。经查,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二是将纪律作风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相结合,落实“一岗双责”,强化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强化内部日常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充分调动和激发干警爱岗敬业的热情,增强队伍凝聚力,营造温暖和谐、健康向上的检察文化氛围。

(11)针对“案件管理流程监控不够严密”问题。一是业务部门开展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重视案卡填录的重要性,强化审批流程,严格按照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办案效果“后半篇文章”,以起到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作用。二是案件管理部门精细化落实全流程管理闭环,每日安排专人开展网上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承办人整改,确保各类案件规范有序流转,提升业务数据准确率。1-7月发送的书面流程监控,整改完成率100%。三是通过流程监控问题举一反三,案管部门不仅加大案卡审核力度。同时在按月组织案件评查工作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案件评查活动。今年4月,案管部门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重点案件评查工作,通过外部监督,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1人被约谈。

6.形式主义仍有表现,部分工作落而不实

(12)针对“检察建议制发质量不高”问题。一是1-7月通过向多家行政机关进行公益诉讼诉前走访,开展磋商5次,召开公开听证会16次,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充分释法说理凝聚共识,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如与芜湖市某执法大队就码头装载工作区缺少地漏设施,作业污水无排放管道;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箱标识有误,更新淘汰设备未及时拆除标记等问题开展磋商,达成共识,涉及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又如对某局辖区内“消”字号产品检察建议落实开展跟进调查公开听证,通过公开听证明确行政机关此项职责,听证员也对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提出意见,最终促使行政机关明确行政职能,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保障药品销售市场的秩序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二是1-7月向辖区多家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行政、民事检察建议,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国有财产保护、英烈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消防安全等多领域,相关单位在回复期内均予以落实整改并回复。通过履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社会公共利益得以维护。

(13)针对“检务督查力度不足”问题。一是参加并认真学习领会全省检务督察实务培训,把握检务督察工作要义,摒弃“老好人”思想,做到会监督、敢监督。二是节假日前对公车停放、办公场所等进行例行检查,节假日期间通过电话查岗等方式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同时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和日常值班情况检查。1-7月共会同办公室等部门开展相关检查15次,提升了干警遵章守纪的意识。其中节假日前检查4次,“早退”检查4次,效能检查1次,会风会纪检查6次。对填报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进行审查。经查,无违反“三个规定”情况。三是巡察整改期间,配合开展专题谈心谈话以及追责惩戒工作。

7.巡察整改不彻底,少数反馈问题仍然存在

(14)针对“整改未形成闭环”问题。一是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保密检查活动,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保密意识。通过签订保密责任书、开展保密学习培训、进行保密线上测试、将保密学习纳入党小组学习计划等方式,多措并举让干警牢固树立“保密无小事”意识。二是制定相关保密管理办法,明确保密要求。三是顺利通过省保密局对我院相关测评。四是进一步规范会风会纪。修订《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会风会纪制度》。开展会风会纪检查6次。对确因工作冲突无法参会的干警,严格履行请假报备流程,加强会前、会中和会后管理。

(15)针对“整改工作延续性不足”问题。一是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加强对重要文稿材料的双重审核,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内容关、格式关、文字关,确保文稿材料准确性和严肃性。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引以为戒,做到知不足而奋进。三是对上轮巡察整改后制定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根据情况变化,修订了5项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1人被约谈。

(16)针对“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以案为鉴,办案人员学习掌握《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对细则中相关条款做到熟记会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救助案件的审核把关。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资料,做到严格审核,实地走访,确保“应救助尽救助”,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实际问题。三是狠抓监督管理。救助工作严格执行救助条件和标准,兼顾申请人实际情况,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及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实行受理、审批、拨付、使用全程监督,确保救助资金用于最需要救助的案件、最需要帮扶的困难群体。1人被约谈,1人被提醒谈话。

(三)领导班子发挥作用不到位,干部队伍主观能动性不强,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充分

8.抓班子带队伍力度较小,争先进位意识不够强

(17)针对“2019年至2021年,领导班子建设有所弱化”问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将该条例作为分党组会第一议题进行专题学习。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增进班子团结。巡察整改以来,检察长与其他院领导开展专题谈心谈话5次。二是分党组加强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谋划。主动适应数字检察战略,多次调度推进数字检察工作。今年以来,召开全院业务数据分析会3次,推动提升检察业务工作。三是分党组积极主动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启动以来,院分党组向市检察院党组汇报巡察整改工作进展3次,市检察院党组实地督导巡察整改工作2次。分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5次,召开相关部门日常整改调度工作会26次。四是进一步激发干警实干担当的进取精神。积极参与全省数字检察建模大赛,选送“公安机关罚款未缴纳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大数据模型”参赛,并被评为芜湖市检察机关优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全省危险驾驶单轨制办案试点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交流发言。区人大工委专题调研危险驾驶单轨制办案试点工作,并获广泛肯定。五是聚焦民生热点问题,体现检察为民情怀。开展以“守护钱袋子·护好千万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送法进村普法宣传活动;“保护少年的你”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活动等。在春节前夕,主动协调,开辟绿色通道,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为农民工讨薪800万。

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简单化

(18)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一是现任班子成员引以为戒,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对民主生活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民主生活会程序进一步规范。做到抓细会前准备,做好思想热身。抓实会中批评,确保红脸出汗。抓准会后整改,做到对症下药。两次民主生活会组织到位、开出了实效。

10.剖析把关不严,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不深入

(19)针对“院党组对教育活动重部署轻落实”问题。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严肃批评。对自查报告重新梳理,未发现巡察指出的问题。二是多管齐下,层层压实廉政教育责任。分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22年党风廉政工作并对2023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进行部署。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院领导及中层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分党组召开两次集中学习,学习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通报文件及本区某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警示文件,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在全院范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将廉政教育学习纳入党小组学习计划、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提升廉政教育效果。1人被提醒谈话。

11.党支部建设比较薄弱,就党建论党建现象明显

(20)针对“对党支部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分党组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年中听取党支部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对上半年党支部工作予以肯定并提出新的要求,要求进一步做好“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凝心聚力,助力检察事业现代化发展。二是今年3月顺利完成支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5名同志为新一届支委,选优配强党务干部。三是新一届支委成立后,党支部以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每月正常开展各项支部工作。不定期向区直机关党委报告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已召开支委会9次,党员大会3次,开展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1次。“七一”前夕,开展“书记上党课”1次,进一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21)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一是新一届支委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及党员档案管理。把提高质量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带病入党”“突击入党”等,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4月将符合条件的2名积极分子转为发展对象。8月完成1名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二是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的支部会议记录和发展材料进行严格复查,将漏记、缺项的内容进行补充,缺少的材料已完成归档。三是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发文审核。支部书记对党支部发文的内容、程序等严格把关,提高党支部发文的规范性和严肃性。1人被约谈。

(22)针对“党支部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发挥不足”问题。一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新一届支委成立以来,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检察”工作思路,谋划全年党支部工作。截至目前,已召开支委会9次,党员大会3次,开展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1次。“七一”前夕,开展“书记上党课”1次。二是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增强。今年3月,新一届支委成立后,群策群力,不仅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也不断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新亮点。科学谋划全年主题党日计划、合理安排每月党小组学习、推动“三会一课”规范开展、按时完成党员发展、预备期转正等工作。5月26日,与芜湖烟草专卖局(直属分局)党支部签署结对共建协议。每季度开展1-2次共建活动,推深做实支部共建。5月31日,我院联合烟草专卖局(直属分局)走访辖区学校周边,对电子烟销售进行执法检查。6月30日,双方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观建党百年红色珍品展。与弋江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红色资源保护”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干警党性、队伍正气得到进一步锤炼和凝聚。5月在全区“能力提升年”演讲比赛中,我院3名干警(其中2人为中共党员)获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

12.活力激发不足,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23)针对“‘关键少数’示范引领意识薄弱”问题。一是“关键少数”头雁作用进一步发挥。院领导带头办大案要案。在办理的某重大案件中,副检察长、专职检委、普通员额检察官组成专案组,“老”带“新”,两位资深检察官以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迎难而上的勇气毅力带领年轻干警快速成长。二是“三个规定”进一步落实落细。全体检察干警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依法行使检察权理念,对任何干预司法的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行为进行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最大程度防止干预司法,确保公正司法,防止触碰“高压线”。检务督察每月末提醒填报,并加大对“三个规定”甄别核查。1-7月全院填报的重大事项中,未发现违反“三个规定”及违法违纪情况。三是现任分党组将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严格规范执行“三个规定”填报。1人被约谈,1人被提醒谈话。

(24)针对“年度考核正向激励作用体现不足”问题。一是实干导向进一步明确。在2022年公务员考核工作中,通过民主测评以及综合考察上一年度获奖、办案数量和质效、工作作风等多方面因素,真正选出领导和干警一致认可的“优秀”干警,发挥考核正向激励作用,营造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工作氛围。二是严格审核年度考核结果,进一步加强外部监督。对拟定“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征求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意见,杜绝“带病评优”。强化群众监督,在单位检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确保“优秀”公务员在干警中的认可度。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凝聚共识,坚定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认识,坚定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首要政治任务,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持续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落细,在数字检察、党建品牌等方面创特色、出实效,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新发展。

二是持续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对照巡察整改时间节点要求,按照问题整改“全覆盖、无遗漏”的原则,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保持劲头不减,标准不降,逐个盘点销号,分类梳理台账,确保严格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确保改到位、改彻底、见实效,持续巩固提升,防止反复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紧盯不放,精准施策,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都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持续成果运用,扎实推动融合发展。将巡察问题整改与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相结合,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效。通过持久抓实巡察整改,持之以恒强弱项、补短板、防反弹、建机制,把制度建设落实到整改全过程,织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制度笼子,推动各项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三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争先创优进位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918275;邮政邮箱:芜湖市弋江区磨山路与龙湖路交叉口;电子邮箱2092516521@qq.com。




中共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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