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3-14 16:42    来源:芜湖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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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6日至7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认识,精心组织。市财政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市财政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期间召开巡察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14次,专题到市委巡察办汇报3次,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市财政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项梳理,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台账,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从严从实,长效整改。市财政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完善规章制度,通过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规章制度管人、管事。

四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积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亲自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并严格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谋划支持经济发展的路径不宽、后劲不足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针对“理论武装不重视”问题。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并进行研讨,结合局中心工作、个人分管工作,分享学习心得体会,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党组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自整改以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民主生活会议做到了逢会必学必记录。

(2)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召开政府债务管理专题报告会,从法律层面、制度层面和问责层面对政府债务管理的总体要求作了系统阐述,各级各部门债务风险防范意识明显提高。报告会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促发展、防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统筹兼顾防风险与促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严守融资纪律,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同时发挥好举债融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3)针对“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坚决”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了资金管理,严格做到中央生态环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及时发挥生态效益;二是同时举一反三,对省、市两级专项资金也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三是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项目储备制度,对未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不安排资金支持。

(4)针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行动迟缓”问题。规范欠费追缴流程,对新形成欠费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追缴程序,具体文书有缴费通知书、责令缴纳行政规费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等,对仍不缴纳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5)针对“组织财政收入举措乏力”问题。税源服务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市本级税源服务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9月29日上午,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市本级税源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要求强化服务,定期分析,对口联系,主动协调解决企业困难。

3.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6)针对“推进乡村振兴有不足”问题。一是提升了管理水平。通过认真学习各项政策制度,深刻领会政策文件精神,加大督促力度,按照省厅相关工作部署,与市乡村振兴局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从下达时限、衔接资金安排、项目库建设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二是加快了预算执行力度。将财政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闭环”运行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三是提高了带动效应。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优先支持产业类项目发展,提高产业项目资金占比。

(7)针对“落实污染防治部署有短板”问题。经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努力,2022年下半年申报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成功通过专家评审进入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

(8)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一是报经市政府同意出台免征政策,2020年10月23日起免收非房地产开发和银行类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另外,对于房地产开发和银行类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严格落实国家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政策;二是2022年12月8日,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免收涉企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财非税〔2022〕684号)文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9)针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严格”问题。一是转发贯彻省财政厅《十二条控制压减行政开支具体措施》规定的压减内容、压减比例,对市直各单位水电费、会议费等年初预算进行压减;二是进一步压缩财政开支“非重点非刚性财政支出”;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隐性债务风险化解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隐性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偿债责任,努力增加财力总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推动红色地区降率退红;四是建立《芜湖市财政局预算编制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加强预算编制前置审核工作,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五是扎实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前移预算绩效评审关口,将绩效目标设置、事前绩效评估与2023年预算编审直接关联,强化绩效管理结果运用。

4.财政职能发挥不够到位

(10)针对“财政扶持政策不够精准”问题。一是产业政策得到完善。修订完善《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过程中,主动将政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召集部分各产业政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就政策修订情况征求意见,确保政策切实可行;二是绩效管理得到强化。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安排产业扶持资金,针对奖补资金类型制定绩效目标,年终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强化结果运用,形成评价意见。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公众监督。

(11)针对“预算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一是一体化建设有效加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财预〔2022〕176号),对市有关部门收到中央、省级转移支付30日内未及时下达,且逾期未按要求报送分配方案的,市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或参照上年分配方式等按规定时限预拨资金,后期根据需要开展资金清算;二是上级指标分配率有效提升。建立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分解下达调度机制,实行监督局、分管局领导和局领导三级调度,加快财政资金分配进度;三是建立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情况通报机制。对照通报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继续规范业务管理,加强“三保”支出、执行旬月报、直达资金监控等统计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四是建立《芜湖市财政局预算执行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加强预算管理工作。

(12)针对“存量资金盘活不彻底”问题。对市直各单位水电费、会议费等年初预算进行压减,针对进一步压缩财政开支提出的新要求,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压减腾出资金统筹用于疫情保障和人民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

(13)针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率低”问题。一是通过通报、约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实地督导,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院、市六院专项债券资金均按规定时限使用完毕;二是印发《关于加强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实施的通知》《关于加快专项债项目投资和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快债券资金使用。

5.“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树得不牢

(14)针对“统筹推进民生工程不力”问题。一是工程类项目高标准完成。2022年,工程类项目早谋划、早实施、早开工、早完工,为群众早受益打下了基础。“四好农村路”建设、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15分钟健身圈建设、15分钟阅读圈建设等工程类民生实事项目均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补助类项目及时有序发放。就业促进工程、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困难群众救助、困难残疾人康复等有具体任务数的均已提前完成任务。

(15)针对“服务保障基层工作有差距”问题。进一步加强了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要求加快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分配项目的储备工作,规范项目储备申请,促进资金及时发挥生态效益。

(16)针对“为民服务主动性不强”问题。一是提高省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督促单位切实履行支出责任;三是2022年初督促单位加快支出拨付。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有缺失,作风建设不够硬朗

6.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

(17)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格”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干部纪律和干部作风,提高了局机关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觉性,将遵纪守法情况成为评选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18)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牢”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持续强化了监督执纪,建立健全制度建设,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二是通过局党组成员与所分管中层干部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强化日常跟踪了解,加强廉政教育。

(19)针对“履行监督职责有所欠缺”问题。一是聚焦惠民惠农资金问题开展政治监督;二是参加相关部门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以及有关专题会议,充分发挥近距离监督作用;三是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四是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政治生活;五是开展招投标领域“清风”专项行动监督检查,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六是在节假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7.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20)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不够用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时刻紧绷“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核”这根弦,主动出击、对标对表、深入研究、找准短板、靶向治疗,全力以赴、奋起直追,2022年三、四季度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核较二季度进位提升明显;二是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及时调整制定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提示单,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政府采购“一盘棋”意识,形成全市财政部门、全市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做好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核工作。

(21)针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问题。一是预算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继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优化支出结构的重要依据;二是收回支出进度较慢的财政资金。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管理的意见》,对8月30日前尚未实施的市级预算安排项目,市财政收回未分配指标的50%;对10月底执行率低于50%的市级预算安排项目,市财政收回剩余指标的50%,倒逼部门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三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紧扣事前、事中、事后三环节,推动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实现政府四本预算绩效评价全覆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2)针对“奖补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举一反三,加强政策文件的学习;二是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明确政策条款口径、范围。

(23)针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走过场”问题。自2022年9月起,市暖心办连续开展3次月度民意测评,每个县区均覆盖1000份有效样本,整体群众知晓度满意度稳步提升。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暨四季度重点工作点评会反馈数据,我市四季度民意测评成绩进步明显。

(24)针对“调查研究不深入”问题。一是2022年局党组成员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共撰写4篇调研报告;二是我局开展“四送一服”工作以来,通过深挖企业需求、分类施策,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录入“四送一服”综合服务平台并跟踪调度,限时督办、按时办结取得了明显成效。

8.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25)针对“落实财务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芜湖市财政局机关财务事项管理办法》和《芜湖市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审批和出差审批等流程;二是制定《芜湖市财政局财务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专项内部控制办法;三是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对于手续不齐全、填写不正规的单据不予报销。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坚强有力

9.党建工作存在短板

(26)针对“注会评估行业党组织覆盖率低”问题。一是建立党群组织组建情况统计表,强化对行业党组织的管理;二是2022年成立了永信党支部、华瑞行党支部,党组织覆盖率进一步提高;三是2022年为注会评估行业争取党员发展计划数4个,壮大了行业党员力量。

(27)针对“党组议事质量不高”问题。一是明确“党组会议上讨论的议题,党组成员及与会者应做充分准备,事前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初步方案”,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党组成员对党组议事规程的认识,规范执行议事决策程序。局党组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定事,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会前沟通,充分酝酿,听取各党组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的意见建议。

10.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28)针对“主题教育活动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将党史知识、政策法规、优质服务送进服务单位、送到企业、送到群众中间;二是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服务相结合,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做到了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拉近了与群众的关系,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更加强烈。

(29)针对“支部评先评优程序不合规”问题。一是对支部书记、支委进行谈心谈话,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2022年11月2日至4日举办了2022年度党建培训班,邀请了教学经验丰富的党校专家教授以及工作经验丰富的机关工委干部授课,教育党员深刻把握好当前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系统学习党务工作知识,掌握党务工作方法,提高党务工作本领,齐心协力把我局党建工作推上新台阶。

(30)针对“党课制度落实不规范”问题。一是10月份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了“三会一课”规范化指引,教育广大党员进一步规范日常行为,提升政治素养;二是通过调整支部书记和委员,建设了一支作风硬、党性好,业务强的财政党务干部队伍;三是通过11月份督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党支部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对机关党支部建设工作规范化水平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深化整改成效。市财政局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全面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执法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3122233;邮政信箱: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财政局;邮编:241000;电子信箱:whczbgs@126.com。




中共芜湖市财政局党组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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