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地落实,市委巡察办全面对照省委巡视办8月底印发的《关于市县巡察高质量全覆盖、整改及成果运用、机构队伍建设有关情况的通报》,强化问题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抓落实。
把好节奏推进市级巡察高质量全覆盖。十一届市委巡察在全覆盖任务已完成三分之一基础上,9月底启动市委第三轮巡察暨第二轮县市区提级交叉巡察,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持问题导向,市委巡察聚焦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国资国企,提级交叉巡察聚焦权力集中的基层检察院,持续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
定期调度推进指导督导常态化。市委巡察办上半年完成第一批对镜湖区、湾沚区委巡察工作的驻点指导督导,通过调研督导、现场指导、制度传导等方式,找问题、提建议、促规范。10月下旬,市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县市区委巡察办主任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通报各县市区(含三山经开区)最新巡察高质量全覆盖、整改及成果运用以及机构队伍建设情况,直指少数县市区全覆盖进度安排不够合理、巡察质量有待提高、问题线索办结率立案率较低等突出问题,有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常态化开展对县市区委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推动县市区委巡察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精深做好市县巡察工作。全市巡察机构将加强组织领导,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新党章等,持续抓好理论武装,学深悟透做实。以全面落实《关于推进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主线,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落实巡察工作责任,加大“回头看”力度,深化对村(社区)巡察,推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抓好巡察机构队伍建设,以有力举措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市县巡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