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纪委十一届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压实被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近日,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重点工作任务,对市政府办等7家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聚焦督查任务,谋划部署到位。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提前谋划,专门召开组务会梳理7家单位重点工作任务,研究通过《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间安排的通知》,确定利用1个多月时间,对7家单位2020年7月至2021年 9月“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党组政治生态状况、文山会海治理情况及“六稳”“六保”工作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组建专业队伍,责任落实到位。为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质效,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针对监督检查事项选定专业知识较强的5名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组长李永祥同志对检查组组员开展业务纪律培训,既全面介绍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和方式方法,又重点强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切实增强了检查组的责任感。
坚持细查严督,问题查找到位。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在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认真查阅了账目资料、会议记录、重大事项台账资料、文件会议材料、巡察整改资料等。督查中,7家单位共发现问题64个,其中,“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问题23个,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21个,“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方面问题20个。
突出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到位。针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共制发通报1份、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反馈7份,提出整改建议67条。督查要求各单位主动认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推进工作整改,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补齐制度短板,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