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加大治理和整改力度,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日前,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对涉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街道散居点污水处理整治工作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关要求。
聚焦政治监督,强化将“两个维护”贯穿整改全过程。认真贯彻“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始终把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综合运用座谈了解、明察暗访、实地督查等方式,深入职能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开展监督检查,以政治监督督促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属地街道、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建章立制,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紧盯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中的腐败及作风问题,强化执纪问责,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及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坚持“零容忍”,严查快办,严惩不贷,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震慑。截至目前,共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监督检查5次,推动建章立制3条,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并责令检查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