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湾沚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提级闭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以来,共受理问题线索10件,我们严把审理质量,争取零瑕疵、无纰漏……”近日,芜湖市湾沚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道。
为加强对问题线索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芜湖市湾沚区纪委监委根据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区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办法》。
以《办法》为“标尺”,强化监督管理的一体化。案件监督管理室对管辖范围内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定期汇总、统一归档;按照“室组镇”联动机制、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和提级管辖原则,落实问题线索办理主体;及时移送线索材料,跟踪办理进度,对线索分析、处置情况开展定期会商,规范线索统计工作和立卷归档工作。
以《办法》为“表尺”,强化“室组镇”联动协作机制。一是线索处置要精准。纪检监察部门对于线索处置中的重要问题,结合问题线索所在单位(部门)总体情况,综合分析,集体研究,及时提出处置建议,列明处置理由,制定精准有序有效的处置方案。二是联合办案要精准。各联动协作区应当坚持对重大事项、关键环节集体研究、共同研判,对初核的问题线索,共同研究线索内容、理顺核查思路、研判线索走向、统一证据收集,确保案件整体进展和综合效果。三是联动监督要精准。纪检监察室对涉案单位、系统、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度漏洞作更加细致、系统的分析研判,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以《办法》为“戒尺”,强化监督管理的严肃性。推进以案促改机制,将个案审查调查和强化对所在单位日常监督结合起来;案件监督管理室细化年度工作考评指标,将案件办理质量和成效作为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考核。
“《办法》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中的‘一把尺子’,将在加强和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发挥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区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