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潘怀中传达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市委、省厅有关贯彻要求。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黄俊东传达了11月3日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市生态环境局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各分局党组、局属事业单位、芜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黄俊东同志向参会人员传达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干在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对贯彻落实黄干书记讲话精神提出相关要求。
黄俊东同志强调,一是认真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市生态环境局在人民城市建设中履行生态环保职责,特别是要聚焦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解决遗留的突出环境问题。二是认真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巡视巡察整改力度,抓紧抓实省委巡视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回头看”反馈意见相关问题整改。三是认真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生态环保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和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要精准制定防控措施。四是认真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做好“两违规”专项治理,并对重要时间节点做到严防严查。五是认真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建筑施工噪音、餐饮油烟、废气超标排放等信访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六是认真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末端”监督缺位、基层监督形成“真空”问题。
黄俊东同志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政治建设,不断深化学思践悟,勇于进取、争创一流,切实把省、市党代会精神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进一步推动做好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