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提级闭环管理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时间:2021-10-26 14:37    来源:芜湖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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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芜湖市湾沚区纪委监委结合省纪委监委信访室来芜调研的主题,围绕如何提高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质量,在调研走访、座谈讨论的基础上,出台《芜湖市湾沚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提级闭环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信访举报件集体研判、提级处置、督促办理、查否审议、办结反馈和考核评价机制。

集体研判机制。信访举报件接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召开集体研判审议会,协管和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信访室全体人员参会,在精准研判的基础上确定拟办意见。信访举报涉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其他干部的疑难复杂的信访举报件,需邀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

提级处置机制。信访室所收全部信访举报件均由本委相关部门处置,属于业务范围内的,按“室组镇”联动协作区移送本委对应的监督检查部门和相关部门,同时向案件监督管理室报备;不属于业务范围的,直接移送相关单位或部门处置,并要求在一个月内反馈办理结果,如果发现其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移送党风政风监督室或纪检监察室跟踪督办。

督促办理机制。成立由纪检监察室、审理室、信访室组成的联合督办小组,组长由分管信访室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协管常委担任。信访室定期筛选出到期未办结的、上级纪委督办的、群众反复举报的信访举报件,查看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核查是否全面、反馈是否规范;按照“谁处置谁负责”原则,纪检监察室对信访举报件的处置质量负责;审理室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标准,对信访举报件的查办质量进行审查。

审议和反馈机制。经核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需经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符合结案标准。实名检举控告的,承办部门应该当面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处置结果,并记录反馈情况。因检举控告人原因不能当面反馈的,承办部门要予以说明。因反馈不及时、不全面导致的重复访,由信访室向相关领导汇报后,交联合承办部门处置。

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核标准,将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采取扣分制,对不认真、及时按流程办理信访室移送的信访举报件的,以及不按时、按质移交办理结果的,由信访室根据考核标准规定分值予以扣分。以此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提升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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