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培训不停歇 能力再提升

时间:2021-09-27 08:35    来源:芜湖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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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们在日常审查调查过程中不仅仅可以选择纪律处分,同样也可以选择组织处理方式。”“组织处理、组织措施、组织处置之间虽然区别不明显,但是还是存在差异的,平时工作还要多注意细节的把握。”纪检监察干部在培训讲堂上纷纷发出感慨。

为深化全员培训工作,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能力,县纪委监委于2021年9月23日下午开展2021年第十一期“视频讲堂”暨第十三期“春谷清风”讲堂。本次视频讲堂由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汪健华同志解读《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全县纪委监委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

“干部在试用期中受处分还可以分三种情况来处理,这个问题确实讲得很接地气,解决了一直困扰我的问题。”“谈话时不仅要注意办案安全还要注意谈话人的具体职务,不同职务存在不同履行程序。”参训同志在培训中激烈讨论。

此次培训,通过生动典型的案例和实践中常见问题入手,深入浅出讲授了《规定》的背景、内容、特点、程序等问题,并对《规定》的贯彻执行给予了指导性建议,通过案例研讨、互动答疑等方式,增加了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今后工作中,县纪委监委将按照分类培训、精准发力的原则,持续优化创新培训形式,有效利用优质培训资源,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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