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弋江区区委在12个区直部门成立党组,并新任命一批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弋江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与有关驻在单位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见面,深入沟通会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明确职责要求。与驻在单位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共同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相关内容,解读有关条款,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深入交流探讨。向驻在单位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传达区委印发《关于深化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介绍《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并围绕驻在单位如何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如何正确把握“四种形态”用好“第一种形态”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职责要求,也是如何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体指导,驻在单位党组在抓好用好的同时我们也将发挥专责优势积极推动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在交流中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