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驻南陵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突出主责主业,以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举措,聚焦“三关”问效,立足线索受理、线索办结、线索问责三个方面,抓牢抓实教育整顿线索核查办理工作。
严守线索受理关。驻局纪检监察组作为县公安局问题线索核查小组办公室,对教育整顿期间各级交办的线索统一接收,严把“受理关”。严格按照县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对所有问题进行分类,对反映民警个人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由驻局纪检监察组直接进行核查办理;对涉法涉诉类问题线索,经主要领导审批后,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核查,确保线索受理有专人、线索核查有安排、线索分类有规矩。
严守线索办结关。对教育整顿期间下发的涉法涉诉类问题线索办结情况统一进行审核、把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线索不办结不放过、材料不规范不放过,并按照各级教育整顿办公室对线索核查内容、报告格式的明确要求,严格审核各线索责任单位的办结报告。对线索核查点到为止、责任认定不清、核查报告简单、案情报告格式不按规定撰写等问题,一律予以退回,严格保证线索核查的质量。
严守线索问责关。突出问责问效,充分发挥驻局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严格要求各责任单位对在线索核查中发现民警、辅警存在执法不力或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提出移交有关部门或驻局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理建议,并由县公安局党委研究认定后,依法依规依纪处理,避免出现处置不当等问题,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人。自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县公安局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员88人、第二种形态处理人员3人、解除辅警劳动合同1人,切实做到问责有章法、警示有内容、教育有目的,处置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