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6月,繁昌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1-6月,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246件,立案50件,其中乡科级9人,一般干部12人,普通党员或其他人员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
1-6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0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43人次,占比71.5%;第二种形态43人次,占比21.5%;第三种形态4人次,占比2%;第四种形态10人次,占比5%。
与去年同期相比,线索处置同比上升13.89%,立案同比下降21.88%,处分人次同比下降25%,体现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的要求。
繁昌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适应“四种形态”新要求,不断转变执纪理念,推动建立谈话函询、了解反馈、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实施等制度规定,完善与组织部门、司法机关案件通报及协商机制等,变“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四种形态”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