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扎紧“制度笼子” 让小微权力“不任性”

时间:2021-07-05 08:53    来源:芜湖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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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南陵县纪委监委严格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扎紧“制度笼子”,将村级“小微权力”置于阳光之下,使村(社区)干部权力不再“任性”,从源头上防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阳光下“晒权”。把群众最关心的国家惠民政策、最低生活保障、政府社会救助、组织决议执行类等办事流程张榜公示,并梳理负面清单,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明确工作要求,通过一份权力清单手册、一份网络监督平台操作指南、一名平台管理员、一本村务监督履职记录、一套制度,坚持将权力清单“晒”在阳光下,让监督事项清晰精准,促进村级监督规范有序。

清单下“理权”。对照村(社区)事务运行流程,梳理涉及本村的“小微权力”,明确村内行使“微权力”的每一项权力的风险点,厘清每个事项的权力边界,定准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风险点,形成“小微权力”监督清单,促使村干部照单行权、照单服务,做到大小村务“清单之内走程序,清单之外无权力”,使村干部行权用权更加规范,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形成“该办的不办不行,不该办的想办也办不成”的良好生态。

监督下“问权”。督促各镇将“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纳入村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对监督制约工作中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作出规定。充分发挥“小微权力”清单的监督指南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会议决策必问、财务支出必问、人事变动必问,切实抓好关键事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等监督重点,定期督察“小微权力”运行、干部职责履行情况,及时通报结果并纳入村干部管理负面清单,同时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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