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1月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3月2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住建局党委对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的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截至6月30日,巡察反馈的13个问题细化为39个,已完成36个,完成率92.3%;制定整改措施129条,开展专项治理5个,制定完善制度14项,收缴违纪款103人次70260元,开展批评教育、约谈8人,组织处理1人。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市住建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巡察整改以来,党委召开整改专题会议6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57次,并专题到市委巡察办汇报3次。5月31日,市住建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剖析原因、深化整改。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市住建局党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制定了《市住建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市住建局党委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既拿出当前“改”的办法,又推出长久“立”的机制,将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固化下来。结合住建局实际,严格对照现行规定,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了梳理、检查,新制定制度14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正在推进的2个问题
(1)针对“行业协会成为单位违规支出的‘后花园’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所涉单位立即退还所涉费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制定《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局属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三是举办住建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四是在局属事业单位和机关科室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协会开支专项整治,未发现其他违规开支情况。
(2)针对“工作人员存在在协会任职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提出严肃批评,作出深刻检讨,责令其立即辞去协会职务,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在全系统组织学习《芜湖市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科级及以下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暂行办法》;三是开展工作人员在协会兼职(任职)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二)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针对“棚改项目‘拆而未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工作;二是市级重点调度,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调度督办,班子成员包保项目,责任到人,加快推进个案问题解决,项目组人员分包到户、密集上门,集中精力打“歼灭战”,加快推动公房单位确权工作;三是市征收处加大调度、督办督查、协调力度,采取“一线工作法”,分管领导科室分别对接相关区政府,推进“拆而不净”整改工作;四是督促区级完善司法手续,尽快报裁,法院予以支持;街道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限期形成净地。截至目前,市区“拆而不净”征收拆除项目已完成5003户、已净地77个、更新改造项目已完成24个。
(2)针对“棚改项目‘拆而未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查督办,同时做好指导协调服务;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加强调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倒排工期、限期完成;三是与安置开发企业建立联动机制,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6546户。
(3)针对“棚改考核位次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棚改项目库管理,督促镜湖区制定三山里周边棚改项目改造方案,并尽快进场实施。镜湖区政府已于2021年3月发布征收决定公告,正式实施;二是积极帮助鸠江区协调解决一中北侧和大龙湾5号土地出让事宜并跟进督办,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和房屋建设进度。一中北侧地块安置房已于2020年7月进场施工,大龙湾5号已于2020年11月进场施工。2020年两治三改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排名为第6位,比2019年上升10位。
(4)针对“落实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对标一流、等高对接长三角和全省统一的用水用气指标提升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压缩流程时限,将用水(气)办理环节统一整合为用水(气)报审、现场踏勘、接入挂表3个环节;三是精简申请资料,用户在安徽政务网服务申请提交材料为零;四是规范收费管理,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五是推行并联审批及承诺备案,水气外线工程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由串联办理改为并联办理;六是建立公用企业提前介入机制,提前推送项目信息,第一时间获取新办企业需求,主动对接做好供水供气管线预埋工作;七是创新服务机制,制定完善供水供气行业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八是推动信息公开,实行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巡察整改以来,通过优化操作流程,将装接水、气总时长控制在3 个工作日内,形成 203 制度。即申请受理、装表接通 2 个环节。用户申请“0”材料,装表接通总时长 3 个工作日内。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检查,用气价格指标排名全国第一;2021年第一季度全省营商环境指标测评,获得用水指标排名第五,位居全省前列。
(5)针对“推进‘红色物业’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定期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督促物业企业应建尽建,扩大“两个覆盖”;二是将物业企业成立党组织情况纳入物业信用综合评价,出台《芜湖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增加成立党组织并积极开展工作的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加分项;三是持续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创建,制定《市住建局创建“红色物业”示范点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及《芜湖市“红色物业”示范点验收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四是坚持分类指导推进,召开“红色物业”创建工作推进会,积极发挥A级物业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印发《关于推进“红色物业”创建双覆盖工作的通知》,并对A级物业企业代表进行教育培训。巡察整改以来,全市新增物业企业党组织占总比由27%上升至57.25%。
(6)针对“2020年5月市住建局因污水管网建设缓慢等问题被省纪委责令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环保第三督察组的要求,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着力补齐污水设施建设短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加强与三峡集团的合作,推进城区主次管网建设。强化督查督办,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倒排工期抓紧实施,对于进展较慢的施工项目,强化督察问责;三是加大协调力度,针对管网施工中存在的泵站用地、管线迁改、涉铁施工等问题,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有效推进问题整改。四是强化细化整改制度建设,建立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项目进展“日报”和“周报”制度、建立污水提质增效PPP项目联席会议与专题调度制度及协调难度大的事项提请分管市长纳入“周调度”之中、建立PPP新建项目检查督办和工作提示单制度、建立PPP项目考核制度等。截至2021年6月中旬,城区新建污水管网约119.38公里,已完成投资18.29亿元。二街、与轻轨工程施工交叉的中山北路、北京中路、九华中路、黄山路等污水管网均已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62条,基本完成:11条 ,其余26条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工。
3.指导物业管理不规范
(1)针对“违规使用物业专项维修基金购买理财产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芜湖市物业管理处职工学习教育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和金融知识、财经纪律、法律知识教育培训;二是严格按照《芜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保值增值规定,进一步健全代管资金管理与监督,修订《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徽商银行为维修资金托管银行。同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托管银行签订服务合同,并对银行加强考核,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三是坚持“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制定《芜湖市物业管理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凡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决定,并向上级党委、纪检部门报备。
(2)针对“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受理审核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根据《民法典》和省厅《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我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二是修订“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凡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决定,并向上级党委、纪检进行报备。
4.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1)针对“公租房存在违规转租、转借等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定期开展整改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继续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严格公租房准入退出机制,完善长效机制,每月对公租房使用进行入户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不留死角,将转租人、转借人按程序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公示。加强对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监管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三是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政策更新工作,及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同时加大住房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制定宣传计划,扩大公租房政策知晓度。
(2)针对“危房鉴定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区进一步校核疑似危房数据,严格把关;二是紧抓落实。截至5月底,已全面完成疑似危房现场检测鉴定工作,并已全部完成“2020年全市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住房疑似危房鉴定任务。
(3)针对“灭失房屋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未及时清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加强相关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岗位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二是主动与征收管理部门、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对接,收集交存范围内的房屋灭失信息,加快清退清册的制定,积极为应退业主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退款手续,已完成清退164户,占比62.84%;三是加强房屋灭失清退维修资金工作的政策宣传;四是制定《物业灭失后专项维修资金清退规定》(试行)。
(4)针对“公共场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验收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对充电桩验收工作的认识,主动服务企业,对申报验收的企业采用“工作提示单”或“上门服务”的形式指导完成验收工作;二是对已申报未验收的充电桩,立即制定工作计划,帮助企业完善验收条件,尽快完成验收工作;三是对新申报的充电桩,符合验收条件的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验收,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予以指导并帮助其完善验收资料。四是做到立行立改,加快工作进程,集中组织对尚未验收的444个待验收充电桩进行验收。截至2020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2020年度企业申报充电桩验收工作,验收率100%。
(5)针对“住建领域信访投诉逐年上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企业行为,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减少信访问题产生;二是加强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行差异化监管;三是针对房地产领域涉诉较多的问题,加强住宅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监管,严把竣工验收关,特别是全装修住宅,出台相关监督管理制度文件。创新工作方式,设置“业主开放日”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提高新建住宅小区的交付品质,减少涉及房屋交付的信访投诉;四是建立领导包案制,着力化解信访积案;五是加强教育,提升干部服务群众意识,提高信访处理能力;六是将咨询件和信访件分类存档。
5.统筹协调水平不够高
(1)针对“依法行政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政策法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邀请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作“公平竞争审查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专题讲座、邀请省住建厅法规处领导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业务培训、邀请市司法局领导作“行政立法草案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技术规范”专题讲座,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印发《市住建局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通知》,选取部分住建领域典型案件进行剖析,作为案例指导,发挥典型案例启示借鉴作用;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印发了《市住建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梳理形成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为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针对“履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能力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坚持每天登录系统查看并处理案卷;二是主动和市城管局、有关区城管局沟通协调,及时提交核减报告;三是积极配合市城管局、区城管局的工作,对交办的问题认真处理。2020年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市住建局考评成绩分别排名第五、第三、第一,2021年第一季度市住建局考评成绩排名第三。
(3)针对“城建档案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电子档案防火墙设备,已采购新的防火墙设备,6月底已安装到位;二是剩余档案数字化项目已获财政审批通过,现已进入招标阶段;三是开展馆藏系统迁移进云工作,共计17TB的数据已全部迁移完成,该系统已正式上线使用。
(4)针对“创建优质工程项目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提高企业创优创杯工作积极性,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对获得奖项的企业进行补助;二是积极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工程,对获奖的企业,进行建筑市场信用加分;三是加大创优创杯推进力度,召开2021年度“黄山杯”申报工程推进会,对2021年度“黄山杯”申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时有发生
(1)针对“违规公务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机关公务接待专项检查,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精神和市财政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标准、程序、要求,严格履行各种审批程序和接待手续;二是开展财务管理专题培训,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公务接待规定等文件的学习;三是对违规公务接待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违规报销培训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有关人员虚列培训费问题严肃批评教育,将违规报销款项退回单位财政专户;二是加强财政法规业务培训,重点对《芜湖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进行学习培训;三是建章立制,修订出台《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差旅费报销规定》,对财务制度执行进行了再规范,对财务报销单据,由局分管领导、部门领导、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
(3)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严肃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提高认识,对违规超标准报销款项退回单位财政专户;二是举办专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三是严格差旅费管理,修订出台《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差旅费报销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报销流程,对财务报销单据,由局分管领导、部门领导、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
(4)针对“违规报销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违规报销款项1560元退回单位财政专户,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局机关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分别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安徽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并汲取教训、举一反三。
(5)针对“违规领取评审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将违规领取款项1200元退回单位财政专户;二是加强学习教育,举办财务相关规定专题培训,强化干部职工对财务相关制度规定的认知,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7.财务管理不规范
(1)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住建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修订出台《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差旅费报销规定》、《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规定》;三是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制度,对报销单据严格审核、把关,规范财务管理。
(2)针对“部分局属单位财务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所涉单位立即完善请款手续、对自行安排的餐费予以清退,对相关人员严肃批评教育;二是制定《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局属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三是加强对局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制定完善《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定期对局属单位开展审计;四是举办住建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规范报账程序。
(3)针对“部分单位未定点采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所涉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二是制定《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三是加强住建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四是切实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要求局属单位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的认知。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8.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1)针对“考察工作不充分、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法规的学习。局党委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局领导班子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的政治自觉,认真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为局组织人事部门、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就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主要内容以及我市操作程序要求等进行详细解读和专题培训;三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2)针对“不按期转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熟悉掌握原则、精神,强化选人用人工作相关程序和制度的执行力度,切实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二是针对反馈的“不按期转正”问题,局党委进行了认真的反思,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到期及时履行转正考核手续。同时对2020年选拔任用的干部任职时间进行梳理,按照《条例》的要求,按期完成干部的试用期满考核。
(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测评考核排名倒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在市人才办的指导下,分两批次启动赴重点高校招聘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三是有计划地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四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水平。
9.干部担当作为不够
(1)针对“直管公房管理‘听之任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开展整改调度,对我局无法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报市政府研定,着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主动牵头召集相关部门会议研究,协调无为市和市宜居公司直管公房移交工作。截至6月底,无为市住建局已与市宜居公司完成可确权登记6户直管公房移交工作,由市宜居公司办理权属登记并做好租金收缴等管理工作。发函请市财政局按照资产管理程序,完成3户烧毁坍塌直管公房的核销备案工作。针对在已烧毁房屋原址上私自搭建的2户违建房屋,发函请鸠江区政府鉴定违法建设后按规定办理。对2户房屋来源不明,无法确定产权归属的,仍由无为市住建局做好日常管理,待其继续查找相关资料、理清产权归属后,再行移交;三是继续加强汤沟镇未移交直管公房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针对“慢作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局属单位的督查指导,从严从实要求,着力改进工作作风;二是从提高工作效率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方式,加强工作的应对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除特殊情况外,每两周召开一次市住建局局长办公会,梳理工作进度,推进任务落实;三是建立《市住建局重点任务跟踪情况台账》,局办公室及时进行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督办件按时办结率100%,无漏办,无延期。
(3)针对“个别领导干部不担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担当和创新意识,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二是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加大督察督办力度,推进督察督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局党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
(4)针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部署要求;二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采用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编制《芜湖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已完成并印发实施。
10.党建工作不扎实
(1)针对“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系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流动党员、失联党员、“空挂党员”“口袋党员”,摸清实际情况、拿出解决方案、理顺组织关系;二是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对排查出来的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经排查,目前未发现流动党员、失联党员、“空挂党员”“口袋党员”。
(2)针对“党的纪律处分未及时放入干部人事档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局属单位开展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专项治理。重点审核党纪政纪处分是否及时放入干部人事档案,并纳入2021年度考核指标;二是以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检查为契机,推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举办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专项培训会,对局组织人事部门和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档案管理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2018年、2019年无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担任,一名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和一名局四级调研员任副组长,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二是局党委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印发《关于扎实做好2021年意识形态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全力维护市住建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三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2021年以来,局党委中心组两次专题集中学习意识形态相关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意识形态工作。
11.监管局属单位不到位
(1)针对“对局属事业单位经济责任监督严重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内审队伍建设,配备兼职内审人员;二是制定完善内审相关工作制度,制定《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审计规定》;三是制定内审工作计划,目前已完成局属七家单位的内审和后审计工作。
(2)针对“违规招聘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所涉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并切实提高认识、举一反三。结合实际修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人员教育管理;二是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的管理,修订《芜湖市住建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招聘计划报市编委批准,严格控制编外人员总量不超编办审批总量;三是严格规范编外人员聘用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招聘方案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目前,全系统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11项39个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落实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监管措施,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三是压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不断推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5905148;邮政信箱: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9楼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电子邮箱:2623384901qq.com。
中共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