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日前,繁昌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开展违规经商办企行为专项清理,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深化思想认识。要求全区各单位深入学习掌握专项清理工作各项政策,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政策规定,明确政策界限、严肃纪律责任,提高专项清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紧密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学习上级通报曝光的党员领导违规经商办企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戒,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认真排查整改。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认真组织科级领导干部依据政策规定开展排查整改,填写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信息报告表,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予以纠正,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登记申报,带头纠正违规问题。
加强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委对受理的报告表开展全面排查,聚焦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在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经商办企等违规违纪行为,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深入清理整治。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对如实填报,按照要求主动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的,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对在专项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漏报、瞒报、谎报行为的,从严从速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