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委巡察机构与区政府信访局建立协调协作机制,有效贯通了巡察监督与信访监督,为巡察监督装上了‘瞄准镜’,为深化政治巡察和强化信访监督提供有力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繁昌区政府信访局相关负责人在与区委巡察机构会商制定协调协作机制时说到。
自2017年以来,繁昌区委每轮巡察筹备阶段,纪检、组织、财政、信访、审计、公安等8个部门(区直单位)提供被巡察单位有关纠治“四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大额资金使用、惠农利民政策、信访举报、重点项目管理资金等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方面资料,强化信息共享,增强各部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力度。
区委巡察机构以抓好中央对安徽省委巡视工作开展指导督导情况反馈意见繁昌区整改工作为契机,按照省委巡视机构与纪检、政法、财政、审计、统计、信访等部门建立的加强工作协调协作机制,结合繁昌实际,将之前与区纪检、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调配合的经验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了《关于规范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纪委监委宣传部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等6项规范性制度,建立繁昌区委巡察机构与纪检、政法、财政、审计、信访、统计等10个部门加强协调协作机制。从派员参加巡察、巡前通报情况、巡察期间信息共享、巡后成果综合运用、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调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持续增强巡察监督合力,充分发挥了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