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芜湖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4日)
晁 新
我代表中共芜湖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在刚才的第一次大会上,市委书记潘朝晖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疫情汛情的严重冲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证。
(一)忠实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优化净化政治生态。把肃清“陈、杨”流毒,修复政治生态作为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协助市委出台一号文件,实施为期三年的政治生态建设提升行动。把巡视整改作为修复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全力推动房地产领域“难办证”问题整改,新增157个办证点、办证受理窗口和税务窗口,已整改8.83万套,完成任务数的63.5%;切实履行省委巡视整改监督责任,省委巡视反馈的81个问题,新增完成整改3个,拆迁安置不到位等5个问题整改持续推进,一批历史遗留深层次问题得到解决。
具体化常态化推进政治监督。探索“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围绕落实“六稳”“六保”、长江禁捕退捕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大战大考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既督又战,派出督导组一线督查,特别是深夜沿堤暗访的做法受到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肯定。常态化运用“三查三问”机制,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等精准执纪问责,全市共问责党组织13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101人。全年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
(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治理腐败效能不断提高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932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7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2人;移送检察机关30人。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年共执行留置案件71件,位居全省前列,严格留置场所管理,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零事件”“零事故”“零疫情”。严肃查处殷立明、吕东阳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办原繁昌县房管局普通干部高磊“小官大贪”案。持续推进国企、人防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对农村乱占耕地、冒名顶替上大学等加强监督执纪执法。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高压态势下全市有29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或主动交代问题。
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00余份。深化“三个一”工作机制,分层编印发放《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选编》3500册,拍摄《守正护初心亮剑肃贪腐》警示教育片,在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原三山区等发案单位和地区,现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更新市反腐倡廉教育馆展览陈列,推动建成市公共资源交易廉政警示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三)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
稳步推进市委巡察全覆盖。组织开展十届市委第十、十一轮巡察,共巡察71个单位党组织,在全省率先实现市本级巡察全覆盖,县(市)区、村居延伸巡察全覆盖进度均达到100%。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授权,完成对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和安徽中医药高专党委的巡视。对市县两级教育系统24所学校开展上下联动巡察,发现问题290个,问题线索20件。探索推进“一岗双责”具体化实效化的有效路径,协助市委出台《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巡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对4个单位予以延期整改,对1个单位进行约谈问责。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6.6%。
持续深化提级交叉巡察。协助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提级交叉巡察工作的意见》,省委巡视办将文件向各市进行了转发。组织开展第7轮针对县区公安部门的提级交叉巡察,发现问题114个,问题线索57件。十届市委已完成7轮对县区181个单位的提级交叉巡察,平均每个单位发现问题和线索数比县区自身巡察高出一倍以上。我市做法受到中央巡视指导督导组和省委巡视办肯定。
(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触角逐步延伸
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协助市委制定《关于深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健全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为主一报告”要求。制定《关于推进市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市属企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
深化镇街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县(市)区监委向所有镇街依法派出监察办公室并赋予部分监察权,推进监察监督向镇街一级延伸。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组建32个协作区,提升基层办案能力,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五)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监督有效性切实增强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聚焦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市委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把开展政治监督谈话作为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重要路径,对47名省管、市管干部和部分县(市)区纪委书记开展政治监督谈话,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做实做细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加强和规范函询工作,提高抽查复核比例。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及配套制度,发挥检举举报平台作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3608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898件次。健全完善市管干部廉政档案,把好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市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77人次。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全市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165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1%、20.4%、3.5%和5.1%。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扎实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暖心回访工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六)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成效继续巩固拓展
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及“回头看”。协助市委以茆斌、沈诗林等为反面教材,在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编印警示教育读本30余种,通报典型案例112个,全市检视并立行立改问题871个,督促100名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问责追责等情况逐项作出说明或检查。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全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加强对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全市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56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3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3人。
(七)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
深化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健全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着力加大宣传告知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度,发挥公开实际效果,公开内容延伸到各类原始凭证和单据发票,950个全覆盖终端平台年均点击量达100多万人次,有力推进了基层权力公开,强化了基层腐败治理,全市立案查处村居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连续3年下降。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的48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移交的21件信访件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2起6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聚焦“伞网清除”扎实开展“四清”攻坚战专项行动,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29起1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人。
(八)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内部监督管理更加严格
强化队伍建设。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发挥审查调查组和巡察组临时党支部作用。深入学习宣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守初心、担使命。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精准监督能力。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深化全员培训,全市举办培训班70个,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严格干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各项制度,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下管一级。发挥市县两级监委114名特约监察员作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深刻汲取纪检监察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坚决整治“灯下黑”。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全市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净化。同时,要清醒看到,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与省纪委监委、市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仍存在差距。有的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够、联系实际不紧,有的履职能力本领不强、对政治监督内涵方式把握不准,有的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意识不强,有的自我监督约束不严、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力以赴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抓好中央巡视反馈安徽4个方面问题及3个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对表对标、从严从实、贯通融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握时间节点抓好整改,实现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制度上系统整改的有机统一。
切实抓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严实问题的彻底整改。推动党内政治监督谈话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办理处置的监督检查。
切实抓好整改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彻底整改。督促统筹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审计发现问题、上次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与本轮巡视反馈问题一并解决。把监督整改作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办理处置,以整改监督的外部推力激发内生动力。把抓整改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二)扎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太和县医疗机构骗保等问题为切入点的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要与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学习党史弘扬党的实事求是优良作风“三位一体”推进。督促各级党组织联系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深入分析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四看四促”,持续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全面检视、靶向纠治,确保不走过场。
督促各级党组织充分认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政治危害性、思想危害性、现实危害性,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做到“五紧盯五整肃”,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推动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抓好“学查改立”四个环节,结合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党史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对十届市委以来历次警示教育、巡视巡察、督导督查等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围绕排查的问题逐项形成“四清单”,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作风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
(三)坚定不移锻造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深化运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等重大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协助市委继续实施政治生态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进一步肃清“陈、杨”流毒,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政治文化建设,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换届纪律,严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四)深入推进反腐败三位一体的“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
深化运用“三个一”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领域,适时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发挥专项治理标本兼治作用。深入挖掘弘扬芜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工作。组织开展十届市委巡察发现问题“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实施“四融入一增强”机制,推动落实巡察监督“一岗双责”具体化实效化的制度,强化巡察整改刚性约束。系统谋划十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巡察全覆盖方案,组织开展十一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完善提级交叉巡察机制,结合县(市)区新一届巡察,同步开展首轮提级交叉巡察。
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优化巡察工作流程,提升关键环节工作质量。优化巡察力量配备,探索实行新提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的制度。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实施意见,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督导指导、专项检查,提升基层巡察工作水平。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巡察监督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六)促进各类监督体系贯通融合。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做深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生之时。建立完善廉政档案,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政治生态情况的分析研判。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七)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重要情况报告办法,加强派驻机构人员配备。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督合力。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
持续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更好发挥镇街纪检监察协作区、监察办公室、村级纪检委员作用。深化运用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升网络监督平台知晓面和参与度,在发挥公开实际效果上持续用力,探索开展村级财务、项目计划管理监督试点,加强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全方位增强基层监督实效。
(八)从严从实锻造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弘扬实事求是作风。切实加强市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从自己做起、严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围绕县镇两级纪委换届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持续加大全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素质。
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持续整治“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征程新起点呼唤新担当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