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作为,推进中央巡视组巡视安徽省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抓好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镜湖区开展“正作风、强责任、勇担当、开新局”专项行动。
精心组织谋划,统筹一体推进
区委书记欧冬林在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中就“正作风、强责任、勇担当、开新局”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强调要推动干部勇于担苦、担难、担重、担险,要持续释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度红利,让“辛苦者心不苦”,使比学赶超、争先进位、加速奔跑蔚然成风。要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让作风效能的“探照灯”无处不在,倒逼广大干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区委召开作风建设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意见和建议,经过多轮讨论最终形成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中央巡视安徽反馈意见镜湖区整改以及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等重点工作,专班推进本次作风专项行动。
营造舆论氛围,广泛排查线索
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作风是否扎实的标准,在为民为企服务窗口、服务大厅设立统一的作风监督举报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办事群众监督。区纪委监委牵头制定“举报线索迅速处置流程”,建立“举报线索台账”,同时注重从案件查办、信访举报等渠道进行梳理,对群众反映的作风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查自纠
部署全区各单位对照区委作风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围绕区委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查找问题和短板弱项,制定具体整改落实方案,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切实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区纪委牵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各单位上报的方案进行审核把关,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单位的整改落实方案进行评估,后续结合“巡视整改”、“三个以案”,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目前已经发送2期工作提示单,开展2轮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