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1月21日,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对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党组、区政协机关等单位开展了巡察,并对区发改委党组、区水务局党组、区卫健委党委、沈巷镇四个村居、官陡街道四个社区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3月29日-4月2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向21个被巡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反馈。
反馈会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区委书记袁发林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要履行主体责任,把反馈问题的整改抓到位。二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责任压紧压实。三是要注重建章立制,切实把整改成效巩固夯实。最后,各被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
本轮巡察共反馈问题256个,移交问题线索2件,已立案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并对典型问题的查处情况进行了全区通报。本轮巡察反馈,标志着七届区委已提前实完成对167个巡察对象的全覆盖任务,同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完成了巡察“回头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