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学习宣传贯彻好,要突出‘两个维护’、结合‘巡视巡察’、紧盯‘关键少数’,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在弋江区纪委监委召开派驻机构务虚会时,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提要求道。
近年来,芜湖市弋江区纪委监委不断探索派驻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在监督范围上实现了对全区47个驻在单位监督的全覆盖。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弋江区制定了《关于深化弋江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此次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从总体要求、派驻机构的领导、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健全审查调查工作机制、推进区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以及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16项重点内容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进一步厘清了派驻机构与区纪委监委及机关各部室组、驻在部门之间的关系。
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提升派驻工作质效。回顾2020年,弋江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四启动一建设”、推动“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以及民生领域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监督触角更加聚焦,有力地保障了各项重点工作落根见底。
协作区发力,提升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能力。探索“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街道纪工委”的协作区模式,整合力量办案件。派驻纪检组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过程中,出现人力不足或案情复杂等情况时,由纪检监察协作区加强指导、统筹,形成“点”、“线”、“面”工作的有机结合。2020年弋江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24件,立案4件,结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进一步推进了派驻监督由“有形覆盖”向“有效监督”转变,全区派驻机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这次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运行机制,让履职变得更具‘权威’,有效解答了受工作职责权限、体制机制以及派驻机构自身建设等诸多因素制约,监督工作乏力、监督重点不突出等困惑问题,展望2021年,‘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将更加突显。”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深有感触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