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市中级法院全面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并以此为契机,狠抓“三个规定”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防止法官与律师当事人不当接触交往,深入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推动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三个规定”指的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强化动员部署,压紧压实责任。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落实工作。院党组扩大会上 传达省高院推进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文件精神。召开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推进会,对前期填报情况进行通报和分析,提出贯彻落实具体举措。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锤炼过硬作风的重要意义,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记录报告事项。全院干警要认真剖析,把纪律挺在前面,以严的要求、铁的纪律,让“三个规定”各项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等工作中, 切实让“三个规定”在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上真正发挥“防火墙”“隔离带”的重要作用。在近期召开的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市中院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德述廉大会等会议上,对该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
强化教育培训,推动贯彻落实。市中院先后三次举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工作培训会,围绕如何登陆访问、如何填报相关报告、如何查看填报情况以及月报告、季报告和常见问题进行现场演示讲解,帮助全体干警熟练掌握平台的填报要求与操作要领,为如实精准填报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将“三个规定”内容汇编印发,并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员支部大会、党小组会、部门会议等方式,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引导干警进一步理解认识请托说情、打探案情、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与当事人律师不当接触交往等具体情形,明确政策界限,理清模糊认识。
强化追责问责,健全责任机制。建立落实“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实行一人一账号,做到一事一报,随时填报,严明不记录、不如实记录和不及时报告的责任追究。将执行“三个规定”和离任人员回避制度等情况纳入内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范围,明确对“零记录”“零报告”“零查处”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要组织专项检查和重点督办,约谈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于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有关人员违规接触、交往的,一经发现,严格依纪依规处理。
市中院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为重要抓手,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坚决杜绝违规过问案件、“打招呼”等行为,让拒绝过问成为规矩,让及时记录成为习惯,自觉规范与当事人、律师之间的接触交往,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