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房地产开发、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中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驻南陵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及时成立督察组,对相关单位和工程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
督促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近日,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通知县住建局、交通局、重点处等主管部门,要求就去年以来的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完善工作台账,形成《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自查报告》,并及时报纪检监察组接受监督。
明察暗访结合,开展实地督查。纪检监察组先后对县弋牧公路南陵柯店至牧家亭段改建工程部、南陵县家发中学(籍山初中)迁址新建工程部,以及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县G318南青线改造等工程开展督查,重点了解“是否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否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公示维权信息、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
约谈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听取情况汇报和实地督查,就存在的问题,分别约谈了7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针对如何监控和防范农民工工资支付隐患,落实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提出了意见建议。
严肃纪律,压实责任。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要求相关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对其承担实施的项目全面排查梳理,建立台账,对反馈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督促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防止出现拖欠的现象。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重点对驻在部门工作人员履行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失职失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