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区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落细,1月12日,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区检察院党组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会商会,会商研究区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思东同志主持,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通报了区检察院2020年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并从党组自身建设、压力传导、理论学习、宗旨意识等方面指出存在的四个问题,提出一岗双责紧盯不懈、持续抓好理论学习、警示教育抓常抓长、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等四条具体建议。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围绕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对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谋划。
会议指出,区检察院党组要毫不动摇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检察姓党的思想,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主体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委、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政治责任。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思东同志指出,会商制度是对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体检,区检察院党组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准病因病灶,研究管用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做到同向发力、协同共进,推动本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深入。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落实好“一岗双责”;三是强化对检察权的监督,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预防司法腐败和权力滥用;四是抓好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强化廉洁教育,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