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出台制度规定规范强化“两个”监督

时间:2021-01-04 17:16    来源:芜湖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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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全面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监督工作,根据市委、市纪委监委关于派驻机构做好监督工作的相关要求,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出台了《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暂行规定》和《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专项监督暂行规定》,规范强化“两个”监督。

规范强化日常监督。明确监督对象是监督单位全体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重点对象是监督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干部和科级干部。明确监督内容是督促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督促监督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督促监督单位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规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明确监督方式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开展政治生态调研、谈心谈话和“四风”问题易发环节备案等7种方式。

规范强化专项监督。明确监督内容是监督单位的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等三个方面18项具体工作。明确监督方式是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和纪检监察建议等6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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