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芜湖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24日)
晁 新
我代表中共芜湖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在刚才的第一次大会上,市委书记潘朝晖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严规矩、正风气、净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切实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认真落实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检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协助市委抓好专项整治和集中治理,加强对全市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的督导,督促143名市管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问责追责等情况逐项作出说明或检查。
把巡视整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推进拆迁安置不到位、公租房空置,以及环保突出问题、“三个开发区”积弊较深问题、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事业方面发展滞后问题的整改,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持续肃清“陈、杨”遗风遗毒遗痕,在推动化解政府负债、纠正违规为企业谋利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解决“陈、杨”主政期间留下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招商审查、借款、抵押、担保、奖补等规范性文件,着力从制度上肃清“陈、杨”遗风遗毒遗痕,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环境。认真履行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监督责任,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涉及纪检监察机关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省纪委监委交办的12件重点督办件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不断深化政治监督。常态化运用“三查三问”机制,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督促整改长江芜湖段“5+N”突出环境问题,大力推进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市本级问责县处级党组织8个、县处级干部19人,整改问题478个,通报问题81个,建章立制75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其中市管干部4人。
(二)持续开展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
稳步推进市委巡察全覆盖。组织开展十届市委第七、八、九轮巡察,全覆盖进度达85.8%。全面完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教育系统和重点镇街的巡察全覆盖。对全市10家法院开展上下联动巡察。
不断深化县区交叉(提级)巡察。制定《关于深化县区交叉(提级)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反馈移交、整改督办等工作机制。2019年开展3轮对56个单位的巡察,发现问题884个,移交问题线索320件,平均每个单位发现问题和线索数量比县级党委自身巡察高出一倍以上。我市先后三次在全国巡察干部培训班上就交叉(提级)巡察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聚焦“1+4”合力推动巡察整改,坚持深化整改中期“一线督查”和集中整改期结束后“评估通报”制度,市委第六、第七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87.9%。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11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1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7人,同比增长67.9%。严肃查处了魏刚、沈诗林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在强大的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有13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积极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深化“三个一”工作机制,拍摄《腐根》《不忘初心 方得始终》等专题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3万人次;编发《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在相关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15份,推动发案单位健全长效机制。
(四)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完善监察体制配套改革。完成对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一期改造和二期建成使用,新建启用无为分中心,办案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成网络监督平台终端948个,实现全覆盖;公开内容扩大延伸至原始凭证和发票单据;2019年群众点击量达96万多次。
深化派驻派出机构改革。调整、设立2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5个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赋予部分监察权。推进派驻向基层延伸,市教育局党委设立3个综合纪检组,业务上接受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领导,加强对13所县处级直属学校的监督。
加强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出台规范留置措施程序意见、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范。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办案程序和证据标准衔接机制,促进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五)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实效
做细做实日常监督。通过个别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强化近距离常态化监督。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强化信访监督。加大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提高函询的严肃性。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1962名干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协助市委出台《关于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监督暂行办法》,督促“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160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4.8%、18.3%、2.7%和4.2%。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市查办各类问责案件245件,对63个党组织和218名领导干部实施问责。
(六)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协助市委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扎实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以阜阳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反面教材,集中治理作风不实、政绩观偏差等突出问题,全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1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5人,通报曝光53批73人。
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常态化开展异地交叉检查,持续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3人,对62起80人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七)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全面整治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问题95件17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5人。重点督促解决教育医疗、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87件1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因工作不力等问题问责60人、单位10家。完善乡案县审、市备案工作机制,促进精准执纪问责,全市扶贫领域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数同比提高15.9%。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的26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7件17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双重组织生活、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深入学习宣传“时代楷模”李夏同志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强化对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切实落实政治责任。
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动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全年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3期,培训干部1100人次。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完善问题线索管理“下沉一级”等制度。全市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坚决防治“灯下黑”。市监委选聘首批16名特约监察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一年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同时要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必须保持冷静清醒,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反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削弱。与省纪委监委、市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有的政治站位不够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使命认识不深不准,对政治监督内涵范围、方法途径把握不准,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还不够有力;有的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办法不多,“三转”不到位甚至出现“回头转”;有的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不平衡不协调,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较为薄弱,一些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对纪法规定学习不透、尺度适用不当,个别人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打造现代化创新之城提供坚强保障。
(一)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要求。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推动政治监督,加强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
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持续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压紧压实肃清“陈、杨”流毒的政治责任,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政治文化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决查处“亦官亦商”行为,真正做到从思想上清理、组织上肃清、作风上整顿、政绩观上校正。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指标,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出列后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一步完善“打伞破网”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善监督体系
持续提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效能。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建立下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向上级纪委监委述职等制度,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探索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和高校派驻监督,完善派驻机构考核制度,督促指导县(市)区全面完成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升监督能力。
继续深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县镇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协作区(监察专员办公室)作用,着力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进一步在推深做实全覆盖、有效提升群众参与度上下功夫,为探索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芜湖经验。
(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着力破解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认真落实省委出台的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指导意见,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防范化解县镇两级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风险。促进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压实班子成员监督责任。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
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问题、关键领域、关键少数、关键节点,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推动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
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强化日常监督,探索建立日常谈心谈话制度。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持续抓好政治巡察。高质量完成十届市委巡察全覆盖,按10%比例适时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继续深化县区交叉(提级)巡察,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深化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
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协助市委制定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巡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提升联动实效。压实县级党委巡察主体责任,推动县级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继续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村巡察“回头看”。
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制定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巡察整改评估办法,健全整改公开机制,督促提升整改成效。制定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精准处置移交线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突出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人防、工程、金融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
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已、廉洁齐家。
三、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今年,省委决定在去年取得成效基础上,在全省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协助党委以新的举措和办法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一)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切实在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上受警醒。聚焦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对十九大以后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二)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照省委指出的“八重八轻”,坚持“四查四看”,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等具体表现,加强分析研判,尤其是要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对脱贫攻坚中搞“政绩工程”“堆盆景”“一刀切”等问题进行再对照、再检视,把问题排查全、症结剖析透。
(三)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脱贫攻坚中的问题要盯住不放、精准施治。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督促推进“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协助市委制定实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面、负面清单,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促进形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
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斗争精神、提升斗争本领,切实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
(一)抓好模范机关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建设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市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带好头。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深化“三转”,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
(二)切实提高履职本领。持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大干部选拔和交流轮岗力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进专业化建设,加强学习调研培训和实战练兵,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加大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宣传力度,引导全系统深入学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安心专注、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三)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面完成检举举报、监督办案、智能辅助、大数据中心等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推动管理科学化。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体制机制,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禁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以实际行动兑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庄严承诺。
同志们,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是我们的重大政治责任。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打造现代化创新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