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无为县纪委、无为县监察委员会对无为县姚沟镇水利站原站长张正开等五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正开在担任姚沟镇飞雁村党总支书记、水利站站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小金库”;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侵吞国有资金,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村集体资金,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飞雁村原民兵营长聂前胜、原报账员利昌福、村委会原主任李业林等人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礼品和补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侵吞国有资金,涉嫌贪污犯罪。飞雁村村委会原副主任李业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侵吞国有资金,涉嫌贪污犯罪。
张正开等五人身为中共党员、基层工作人员,本应廉洁奉公,却丧失理想信念,毫无纪法意识,将权力视为敛财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正开、聂前胜、利昌福、李业叔、李业林五人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将五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芜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