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连续挥出重拳,着力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无为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原所长郭本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001年至2017年,郭本杰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人员丁某某伪造投案自首证据,帮助其获得从轻处罚;为无为县龙府宫宾馆、德龙洗浴休闲会所、金洲国际会所等涉嫌“黄赌毒”的经营场所减少例行检查次数,对涉及上述场所的相关案件给予关照;为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潘某某在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中提供关照;帮助牛埠镇挑衅伤人犯罪嫌疑人汪某某逃避刑事处罚。此外,郭本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8年10月,郭本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滨江派出所治安巡防队民警倪岳峰涉黑涉恶案件。2016年7月至9月,倪岳峰分别提供芜湖市镜湖区冰冻街6号楼2单元201室和芜湖市弋江区柏庄春暖花开19号楼211室作为场地,由犯罪嫌疑人汪某某、卢某等人开设赌场,倪岳峰按每日300-500元收取场地费并从赌博活动中抽头营利合计达4.15万元。此外,倪岳峰还涉嫌其他犯罪问题。2018年5月,倪岳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从查处的这两起典型案件看,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面对黑恶势力横行乡里、欺行霸市、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种种恶行,不仅不予以打击,反而为其“撑腰”“铲事”;有的执法犯法,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直接参与开设赌场,使得本应是黑白两立、正邪两分的双方成为了狼狈为奸、蛇鼠一窝的同伙。这种现象,玷污的是党和政府形象,破坏的是社会安全稳定,影响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危害极大、民愤极大,必须高度警觉,及时发现,严厉惩处。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严峻性、复杂性的认识,进一步分析本地区、本系统的形势,按照3年为期的总体部署,有步骤、有重点地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攻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立足职责定位,坚决把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要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充当“保护伞”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涉及“保护伞”的问题线索核查机制和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优先受理、处置有关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举报反映。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除恶务尽,以更多的“拔伞”“毁网”战果回应期待,还群众以和谐安宁,还社会以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