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是我们始终坚持的不变理念。”芜湖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说道。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健全问责制度体系。该市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实际,相继出台《芜湖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芜湖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芜湖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芜湖市直属机关党员及机关基层党组织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等专项问责办法,进一步完善问责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通报曝光、盘点报告、监督检查等配套措施,不断推动问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持续加大问责力度。把问责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推动党内问责与正风肃纪、纪律审查、日常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问责。今年1-8月,共问责205例,同比增长230.6%,其中问责党组织9个、领导干部197人(县处级27人、乡科级59人、其他人员111人)。
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党内问责条例与纪律处分条例、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等党内规定贯通使用,区别不同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问责。今年1-8月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等方式问责88人,以党纪政务轻处分方式问责103人,两者占问责总人数的97%;以撤销党内职务以上重处分方式问责6人,占3%。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容错纠错并举,充分运用批评、提醒等多种形式,对轻微失职失责行为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实现问责常态化。
加强问责成果运用。今年以来,全市共对13起44人(单位)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市纪委监委对无为县“7.15”教师集访事件涉及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发挥问责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警示教育效果。把问责工作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相结合,督促问责对象在“讲严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