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是否及时?污水管网建设进度如何?是否存在敷衍应付现象?”这是镜湖区方村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在各村环境整治现场,仔细询问工程进展和工作落实情况的一幕。
农村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防止出现“面子工程”,镜湖区纪委监委主动靠前监督,以高质量监督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提质增效。
区纪委监委联合街道纪工委建立“日常巡查+专项督查+群众反馈”的立体监督模式。日常巡查中,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各村,对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专项督查聚焦重点难点问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整改不力的村进行集中督查;同时,通过设立意见箱、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以群众满意度检验整治工作成效。
此外,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重点核查资金拨付是否及时、使用是否规范,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村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环境整治是改善农村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跟进监督,推动真抓实干,让农村环境更整洁、村庄更美丽、群众更满意,为绘就美丽乡村新画卷贡献纪检监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