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暨第五轮县市区 提级交叉巡察任务分工宣布
2024-10-21 14:53

10月21日上午,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暨第五轮县市区提级交叉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宣布了第七轮巡察暨第五轮县市区提级交叉巡察任务分工。

经市委同意,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对8个市直单位、7个市属国有企业、3个副县级二级机构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于2024年10月22日前完成进驻,2025年1月16日前撤点,驻点时间为85天左右;第五轮县市区提级交叉巡察派出4个提级交叉巡察组对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的人民法院、公安分局党组织开展提级交叉巡察,于2024年10月22日前完成进驻,12月31日前撤点,驻点时间为70天左右。巡察任务分工如下: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政法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含市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芜湖市支会(中国国际商会芜湖商会)、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铁山宾馆有限公司。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芜湖前湾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镜湖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镜湖分局。

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鸠江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鸠江分局。

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弋江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弋江分局。

市委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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