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严明党的纪律规矩的重要论述,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市交通执法支队《“作风建设提升月”工作行动方案》,1月18日至1月22日,支队“作风建设提升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两组督导组前往第四执法大队、治超执法大队等六个大队开展工作督导。
督导组首先听取大队主要负责人关于行动部署及第一阶段暨学习提升阶段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部署会议记录、了解学习情况,并向部分一线职工查问“作风建设提升月”行动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步骤。被督导的大队均能按照支队部署开展阶段性工作,利用“三会一课”、业务会议等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最新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最新修订)、效能建设相关规定,并要求全体职工认真进行个人自学。
督查组强调,一是作风建设坚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做到真改严改,切实把作风改进成果转化为工作效能,达到促进工作提质增效的行动目的;二是在第二阶段暨自查提升阶段,大队“关键少数”及“关键岗位”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围绕《方案》中的“三查三改三提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三是严格按照支队制定的“《作风建设提升月》行动自查整改清单”中的“自查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建立四清单,并逐一整改,直至闭环;四要落实作风提升常态长效,为防止问题反复,大队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持续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不断将作风建设优化提升工作向纵深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