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成就“追梦人”的四大护身“秘笈”
2019-02-22 08:10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每一位党员干部都想成为这一伟大梦想的“追梦人”。然而,令人遗憾和痛心的是,从近年来查处的大量贪腐案件看,许多涉案的落马官员,他们也曾意气风发、壮志满怀,在各自的领域展露才华,最终却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忘记了初心,迷失了方向,以至精神缺钙、信念动摇,直落得身败名裂。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想在新时代的大潮中当好一名勇立潮头的“追梦人”,就必须要补足“精神之钙”、 提升服务水平、展现责任担当、严守纪律规矩,这四大秘笈是每一位“追梦人”须臾不能丢弃的护身法宝。

补足“精神之钙” ,把握“追梦人”理想信念的“方向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坚定的信仰始终是党员、干部站稳立场、抵御诱惑的决定性因素。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也是党性不强的最危险表现。只有不断加强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才能让“精神之钙”不流失。学习、理解和认同党章,严格按党章规定办事,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真正履行自己入党时立下的誓言,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是永远的,没有完成时,这不仅是一个共产党员应具有的政治原则和行为准则,也是个人成长进步的重要保证,更是党员自我改造、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是终身的必修课。如果不经常研读党内经典,就会忘记,就会模糊,就会生疏党章的知识理论、宗旨观点。古人云“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作为党员干部,要更好地为民服务,就需时刻坚守党性思想,把牢政治方向,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认真秉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学习态度,把党章党规党纪学深学透,熟知于胸、铭记于心,知道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该做,将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作为终生课题,日学之、常审之、践行之。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真正做到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

提升服务水平,衡量“追梦人”自身价值的“标准尺”。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服务群众既需要本钱,更需要本领。本钱就是自身过硬,有好的思想境界,带好头、作表率。本领就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练就服务群众的真本事。作为新时期的一名党员干部,要摆脱本领恐慌症,就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增加实际工作经验,开展调查研究,提升工作实效。要走出去,开阔眼界,拓展思路。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提出工作新思路,新举措,着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权力就是责任,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责任越重。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身为人民的公仆,人民的服务员、勤务员,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勤政为民,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工作就是服务的理念,把服务当成一种信念,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的行为准则,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

展现责任担当,成就“追梦人”干事创业的“压舱石”。责任是份内应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是对我们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讲责任心,也要讲责任制,只有把责任心和责任制统一起来,才能确立一种良性的责任导向,增强责任心、培育责任感、提高责任意识。党员干部在遇到艰巨任务时,要挺身而出、主动承担,千方百计抓好落实;在碰到难题时,要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想方设法予以破解,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看到困难往后躲;在出现问题时,要主动面对、负起责任,积极稳妥处理解决,不能上推下卸,不能回避问题、上交矛盾。我认为,责任心比工作能力重要,党员干部要有事业心,要把职业当成事业来做。要正确定位自己,立足岗位实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时刻以敬畏之心对待肩负的责任,以进取之心对待从事的工作。

严守纪律规矩,防范“追梦人”廉政风险的“护身符”。在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时期,需要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行为自觉,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守住做人底线,树立敬畏法纪的意识。敬畏法纪就是要时刻绷紧党纪国法之弦。严密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优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任何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必须严守党的纪律,既不能因为是普通党员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更不能因为位高权重而无视纪律约束。党纪不能违,法律更不能犯。对党员干部而言,遵守党的纪律是本分,遵守国家法律是义务,党纪国法面前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法纪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殊党员;相反,党员干部职位越高,越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维护法纪尊严。 敬畏法纪就是要常思贪欲之害。首先对不起组织的多年培养。一个人的成长进步离不开组织的教育培养。组织培养一个干部要花费很多时间和心血。无论是思想品德的磨练,还是知识才干的增长,无论是工作岗位的变动,还是职务级别的提升,无论是工作条件的改善,还是生活待遇的提高,背后无不凝聚着组织的关心和厚爱。如果忘记了组织的培养之恩,利欲熏心、以权谋私,最终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能对得起组织吗?忘记了家人,无疑也就背弃了自己,背叛了信念,迷失了自我,能对得起家人吗?再者对自己也有个交待。工作十几二十年,一旦触碰纪律规矩红线成绩归零。身为党员干部,只有时刻坚守党纪国法底线,常修为政之德,筑牢做人之基、用好为民之权、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才能成为无愧于共产党员称号。(芜湖县花桥镇纪委 车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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