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通报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8-03-13 10:25

一、鸠江区沈巷镇民政办违规套取低保资金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沈巷镇民政办副主任魏家志、潘登来,伙同沈巷镇敬老院原院长孙贤梅隐瞒上报敬老院已死亡三无老人信息,违规套取上级的低保资金共计3.9万元,存于镇敬老院账户。魏家志、孙贤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潘登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二、鸠江区白茆镇仔洲村民兵营长肖桂生工作失职的问题。2015年2月,经批准,仔洲村六组村民倪某某户自建住宅房屋面积160平方米,竣工后房屋建筑面积201.16平方米,超审批建房面积41.16平方米。作为村分工包片干部、农建房网格责任人肖桂生在倪某某户建房过程中未履行监管职责,对超面积建房的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肖桂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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